用時3年,精心打磨,先後易稿30余次,《無錫市旅游市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近日正式施行。《條例》共有6章41條,從市場經營、旅游安全、服務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相應規定,為推進無錫旅游業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
在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的《2019年江蘇省游客滿意度解讀》中,無錫以87.38分位列全省旅游大環境游客滿意度得分首位。雖然成績領跑全省,但是仍有部分常見問題並未得到根治。無錫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相關人士透露,2019年,無錫市共接到各類旅游投訴105件,無資質招徠旅游者、線上旅游產品不規范、不合理低價競爭等成為影響無錫旅游城市形象的頑疾。
無錫中旅信程旅游股份公司執行總裁邵滿亮直言,這些影響城市形象的頑疾,相當一部分是由無旅游資質的車友會、俱樂部等組織的,可是,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影響到整個旅游行業,旅行社是最容易被牽連的。除了那些無旅游資質的企業,部分旅企不顧成本、不顧風險推出的“低價格”產品,也給正規經營的旅行社造成較大沖擊,同樣不利於旅游市場的發展。
為了杜絕類似情況,《條例》首次明確規定,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以行業協會、俱樂部、車友會、驢友會以及其他名義或者利用網絡社交工具等手段從事旅游經營活動,否則將接受嚴格的處罰措施。而以贈送形式向消費者提供旅游服務的,也應當向依法設立的旅行社採購。
無錫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處長劉益軍表示,此舉一方面規避了無資質進行旅游經營活動帶來的風險,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市場秩序,避免正規旅行社的經營業務受到沖擊。
其實,在此之前,無錫並非沒有相關條文對類似問題進行約束,經歷數次修改完善的《無錫市實施〈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辦法》便是其中之一。江蘇崇寧律師事務所作為起草機關委托的第三方,全程參與了《無錫市實施〈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辦法》與《條例》的調研、起草和制定工作。該事務所律師徐軍表示,《條例》不是簡單地拋棄老辦法,而是在老辦法基礎上的調整和完善。
“以‘一日游’產品為例,老辦法要求從事‘一日游’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公開服務項目、游覽線路和旅游價目表,與旅游者簽訂合同,並不得有五種具體行為。這些條款均被吸收和完善,為繼續規范無錫‘一日游’市場提供法律支撐。”邵滿亮告訴筆者,雖然無錫對於“一日游”的管理很有成效,但是在車站等場所,還是能見到強行攬客、無資質攬客等違法行為。徹底去除頑症,一方面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另一方面,旅行社也要有優質的“一日游”產品,滿足游客的需求。
無錫市旅游業協會會長王潔平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構建優質有序的旅游市場,迫切需要完善市場機制,鼓勵市場主體發展。對於不規范的行為要及時整治,對優質的市場主體也應推出一定的激勵政策,讓更多優質的旅游企業參與到旅游業的開發建設管理和服務中來。同時,他表示,全域旅游發展到今天,也需要更多的新業態、新玩法、新空間,這更加需要健全的法律條文提供保障,而政府部門、經營主體、消費者等應形成合力,共建優良的旅游秩序,共創美好的旅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