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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江西制定“陽光工程”項目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7-06-07 10:32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6-07

  為落實《文化部、中央文明辦關於開展2017年文化志願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31日,江西印發工作方案,部署開展2017年“陽光工程”——江西省農村文化志願服務行動計劃工作。

  “陽光工程——中西部農村文化志願服務行動計劃”是文化部、中央文明辦2016年以來,面向中西部22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集中開展的文化志願服務項目,旨在從這些地區的農村招募一批有文藝專長、熱心社會公益、樂於組織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的群眾文藝骨干和文化能人作為文化志願者,開展農村文化建設工作,豐富農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農村文化建設水平。

  今年,江西省將在南昌、九江、贛州、新余四地市和南昌市東湖區等五縣區確定64名文化志願者,配備到29個行政村和35個鄉村學校少年宮,開展為期一年的文化志願服務。各設區市文廣新局將結合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和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在本地區開展農村文化志願者和鄉村學校少年宮輔導教師志願者招募配備工作,緩解農村文化隊伍和鄉村學校少年宮輔導教師不足的問題。

  《方案》提出,要建立省、市、縣三級項目執行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考評辦法,開展農村文化志願者的招募、培訓、管理和考核等各項工作。《方案》要求,鄉村學校少年宮輔導教師志願者,每月為定點服務的鄉村學校少年宮開展不少於4次的輔導培訓,每次不少於1小時。文化志願者一年服務期滿後,各級項目辦要對本省、本地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並對鄉村文化志願者考評,年度考評不稱職的鄉村文化志願者不再續簽服務協議。(來源:江西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