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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廳下發《關於加強迷你歌詠亭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15 10:18 來源:江西省文化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江西省文化廳 2018-03-15

  為加強迷你歌詠亭的市場監管,江西省文化廳於3月12日正式下發《關於加強迷你歌詠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文化部門針對江西省市場投放的可移動式歌詠設備(簡稱迷你歌詠亭)數量激增的現狀,加強對迷你歌詠亭的規范引導,促其健康發展,確保江西省文化市場依規、安全運行。迷你歌詠亭運營企業必須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簡稱平台)進行賬號注冊並錄入運營主體信息後進行迷你歌詠亭備案,對未在平台備案就運營的企業要嚴厲查處。

  江西省各地文化行政部門還將集體約談轄區內的迷你歌詠亭運營企業,要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內容審核,對包含有禁止性內容的處罰條款予以告知,提醒業主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積極引導迷你歌詠亭的規范經營。

  文化綜合執法機構也將加強對迷你歌詠亭的市場巡查。在內容方面,重點檢查播放曲目和屏幕畫面是否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禁止的內容,是否含有文化部公布的文化產品黑名單曲目﹔歌曲點播系統是否與境外的曲庫連接,是否設置未成年人防沉迷提示﹔未列入黑名單的歌曲歌詞中是否存在不雅詞匯。文化綜合執法機構還將對迷你歌詠亭內部環境是否敞亮整潔﹔是否至少一側設置為透明材質並不被遮擋﹔是否存在設備漏電、破損等﹔是否配備消防設施﹔是否設置裡面反鎖裝置等進行檢查,排除容易導致消防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的隱患。

  迷你歌詠亭作為新興業態,在對其加強日常巡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同時,對不履行備案、不明示信息、含有禁止內容等違規行為的,可參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省文化廳市場處將於8月對各地迷你歌詠亭平台主體備案、市場管理等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