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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江西省旅游者權益保護條例》明年實施
發布時間:2019-12-17 09:42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19-12-17
  筆者從江西省政府日前在南昌召開的貫徹實施《江西省旅游者權益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條例已經江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第一部旅游者權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主持會議,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虹、江西省副省長吳忠瓊出席會議並講話。
  朱虹指出,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大力發展旅游業的決策部署,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質旅游服務需求的重大舉措,為打造“江西風景獨好”品牌、提升旅游法治化水平、加快江西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要准確把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創新導向、從嚴導向。江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綜合運用各種監督檢查方式加強人大監督,及時貫徹落實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者權益保護工作。
  吳忠瓊表示,要著力強化制度保障,盡快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機制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機制,定期開展旅游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引導涉旅企業依法有序經營,使條例落到實處。要加快推動旅游發展,以實際行動貫徹實施好條例,不斷豐富旅游產品、提升旅游服務、壯大旅游產業。(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