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內蒙古
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部署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與大檢查活動
發布時間:2013-03-20 09:47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張弛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3-03-20

  312日,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下發通知,決定2013年在全區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410月份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活動。進一步規范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強審批行為監督,為社會提供文化市場優質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文化消費和權益保障訴求。  

  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健全行政審批文書案卷和管理、加強行政審批行為監督、提升行政審批人員履職能力五個方面。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的重點,一是審批權限。檢查審批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從事行政審批。二是審批條件。檢查文是否依據法律法規設定的條件受理申請,是否存在變相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其他材料,是否存在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事項違規予以許可的行為。三是審批流程。檢查是否依照法律法規規范流程審批,是否存在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及時受理、擅自增設行政審批環節的行為。四是審批效率。檢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決定,是否存在延期和超時行為。五是審批公開。檢查是否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請書示范文本和材料目錄在辦公場所和政府網站公開,並向社會公示行政審批結果。六是審批保障。檢查是否配備符合審批工作需要的機構編制、人員、經費及相關辦公設施。 

  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採取對審批機構現場檢查、對審批案卷核查、對已審批的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實地抽查和訪談、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及郵箱等方式。通過座談、電話回訪、問卷等途徑調查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審批行為的滿意度,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將此項工作列入今年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重點內容,納入年度考評體系。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建設,確保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確保大檢查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為確保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與大檢查扎實開展,自治區文化廳成立了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的工作組,細化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自查、全區交叉檢查、迎接文化部檢查、總結通報等各階段的時間安排、工作內容、具體要求。(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