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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六項措施構建文化市場協作管理新機制
發布時間:2013-03-29 09:11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張弛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3-03-29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採取六項措施,切實加強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和執法銜接工作,構建了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文化市場協作管理新機制。 

  一是明確行政許可職責。明確由吳忠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負責市轄區文化市場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事項﹔市政務服務中心文化新聞出版窗口統一負責辦理審批事宜﹔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統一負責市轄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事宜。二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主要內容為匯報每季度工作情況,分析和提出工作對策,研究部署階段性任務。三是落實換證復核工作。凡年審或新審批的經營單位(戶)均先認真填寫《吳忠市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年檢培訓情況登記表》,經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業務培訓通過後再予以年審或審批,針對經營單位(戶)違規經營行為相互通報協查。四是建立營業性演出審批監管互通機制。市政務服務中心文化新聞出版窗口收到舉辦營業性演出申請時,在嚴格審核相關資質證明文件辦理審批手續後,及時將演出具體事宜告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執法隊安排執法人員進行現場監管。五是建立行政處罰案件互通機制。執法隊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在3日內書面通報至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及時作出處理意見後反饋至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六是建立工作信息互通機制。每月召開1次工作會議,由分管領導負責召集,相互通報行政審批和檢查處罰事項,共同組織安排集中行動和重大活動等。(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