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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文化廳率先出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4-09-01 10:54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9-0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強化各級黨委(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要求,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在區直機關率先出台了《文化廳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和駐廳紀檢組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文化廳黨風廉政建設廳黨組主體責任和駐廳紀檢組監督責任,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  

  《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分工,不但分清了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的監督責任,還分清了領導班子集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和黨組其他成員的“一崗雙責”,促進“兩個責任”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明確提出,要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駐廳紀檢組要全面落實監督責任,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對出現違反作風建設規定、違法違紀問題,實行“兩個責任”倒查機制,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黨組書記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