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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根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戶評選命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在地方推薦、實地考察、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研究決定命名中國(吳忠)回鄉文化園等4個園區為第一批自治區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寧夏沙坡頭旅游景區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為第六批自治區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銀川巴格斯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等37家企業和個體為第一批自治區級文化產業示范戶。
首批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評選突出了前瞻性和成長性﹔首批文化產業示范戶的評選突出了廣泛性和代表性,涵蓋了美術、硯藝、碳藝、剪紙、刺繡、紙織畫、彩塑、花燈、民族服飾、彩印包裝、藝術品裝裱等業態。目前,全區自治區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已達到36家。此次評選命名,對寧夏回族自治區培育、申報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發揮引領示范和典型帶動作用,加快全區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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