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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會同財政廳、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等部門出台了《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全區實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作出頂層設計。《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五項原則,提出將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內容、購買方式、購買程序、經費保障等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范疇,積極有序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
近年來,寧夏加大投入,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年均安排送戲下鄉演出1600場以上,組織舞台藝術精品創作並在全區巡演展演,支持“歡樂寧夏”全區群眾文藝會演和“清涼寧夏”廣場文化演出等群眾文化活動,推動文藝院團與劇院相結合,夯實基層文化服務基礎,向基層群眾提供了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文化服務,取得了明顯成效。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按照自治區《實施》意見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斷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力度,讓全區群眾的文化生活更豐富、更精彩。(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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