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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實現了文化市場領域的“四下放”、“三取消”、“一便利”,有力推動了文化領域民間投資。
“四下放”:即2013年將“營業性演出內容核准”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將“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准、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部分下放到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2014年將“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許可”下放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2015年將“游藝娛樂場所設立審批”事項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
“三取消”:即取消“民辦博物館設立”非行政許可事項﹔取消網吧、游藝娛樂場所設立的總量控制,降低最低營業面積和設置機器數量﹔取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最低注冊資本100萬元,從事網絡游戲經營活動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元的限制,放寬市場准入。
“一便利”:即落實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將“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設立內資文藝表演團體審批”等8個審批事項由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讓投資主體更加便利地進入市場。2013年以來,全區各類文化企業共舉辦營業性演出200場次,各地新增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235家、游藝娛樂場所20家。(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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