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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4號)精神,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目標任務、建設標准、運行機制、實施步驟及保障措施等。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區范圍內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實現有綜合服務設施、有專門管理人員、有基本活動經費、有常態化群文活動、有穩定文藝團隊“五有”目標。
《方案》根據全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際情況,分類制定了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准,為基層推進建設工作提供了規范和依據。每年計劃新建10個標准化鄉鎮綜合文化站,建筑面積400平方米,配套建設1000-3000平方米文體廣場、群眾舞台、籃球場、健身路徑等設施。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基本達到“八個一”標准,即有1間黨員遠程教育室、1間多功能文化活動室(可與黨員活動室共用,面積以現有黨員活動室為准)、1個50平方米左右簡易戲台、1間圖書閱覽室(藏書不少於1500冊、含文化資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1個文體廣場(不少於500平方米),一套文化活動器材(含1套音響和部分樂器),一套數字電影放映器材,一套體育健身設施(含1個籃球場、2個乒乓球台、一套體育健身器材)。
《方案》立足於提高設施利用率和綜合服務效能,提出制定基本服務項目目錄、建立總分館制、推行管理服務標准化三項措施。按照試點先行、分步實施、鞏固提升的辦法,分規劃啟動、試點建設、全面推開、鞏固提升4個階段推進實施。為促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長效運行、發揮作用,具體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保障、加強隊伍建設、動態監管、督促檢查五項保障措施。(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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