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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夏吳忠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吳忠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過程管理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創建過程進行了嚴格規范。
《通知》從例會和重大事項會商制度、聯絡員制度、督導檢查制度、經費管理制度、信息報送和宣傳評分制度等六個方面對創建過程進行嚴格規范,確保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例會和重大事項會商制度要求各縣(市、區)應建立健全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本地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實行定期例會和重大事項會商制度,市創建辦每月、每季度分別召開一次例會,通報創建工作進展情況﹔每半年召開一次總結會,成員單位匯報創建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研究解決創建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推動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聯絡員和信息報送制度要求各縣(市、區)和成員單位應確定一名聯絡員,將本地、本單位創建工作的進展情況、重要舉措和典型經驗及時上報,成員單位每月至少報送1篇信息,各縣(市、區)每月報送4條以上信息﹔分每兩月、半年分別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制度設計研究進展情況和階段性創建成果﹔年終報送創建年度工作總結。辦好《吳忠日報》文化專刊、《吳忠文化視界》雜志專刊,積極在《中國文化報》《寧夏日報》等媒體上宣傳報道創建工作,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
督導檢查制度要求加強創建工作督導檢查,採取定期與不定期、重點與常規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對各縣(市、區)和成員單位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查。信息宣傳評分每半年進行一次,宣傳得分情況將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市區街道燈箱廣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出租車及商戶電子屏、室外大型宣傳牌等宣傳功能,大力宣傳示范區創建工作﹔印發示范區創建宣傳手冊、宣傳頁,精心編排文藝作品“送戲下鄉”,努力營造全社會參與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同時,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示范區中央撥付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確保專款用於宣傳報道、重大活動、研討會務、制度設計、文藝作品創作、表彰獎勵等領域,使財政補助資金效益得到充分發揮,起到“四兩撥千斤”杠杆撬動作用,撬動各縣(市、區)和社會資金5億元以上。(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