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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四項措施落實“放管服”力促行政審批提質增效
發布時間:2017-01-19 09:48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1-19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堅持“高效、便民、廉潔”的服務理念,駐區政務服務中心文化廳窗口2016年接待群眾各類咨詢630余次,辦理行政審批事項244件,同比減少46.9%。其中,新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7家,新設立演出經紀機構7家,涉外及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191件,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含展會)6件,基本建設中的文物考古勘探事項31件,同比增長30%﹔其他項目辦件33件。窗口辦件准確率、群眾滿意率達到100%。

  一、精簡審批事項,降低准入門檻。取消對游戲游藝場所總量和布局規劃的行政性規定﹔取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最低注冊資本100萬元、從事網絡游戲經營活動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元的限制﹔取消包括“館藏文物拍攝許可”、“文物保護單位拍攝許可”、“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初審”、“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初審”、“制作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直播類節目審批”在內的5項行政許可事項。

  二、減少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文化廳將現有審批事項100%進駐自治區政務大廳集中辦理,100%授權窗口首席代表,所有審批時限壓縮50%。

  三、簡化審批材料,優化辦事流程。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先照後證”規范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受理文化市場主體審批業務時,工商行政部門已登記核准並在營業執照中載明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復提供辦理營業執照時已提供的材料。

  四、推進網上辦事,創新服務模式。充分運用網上辦事大廳、手機終端、微信關注和政務大廳窗口“四位一體”模式,從“群眾多跑路”轉變為“數據多跑路”。對企業投資項目通過寧夏政務服務審批平台實現一門受理,多門共享,並聯審批,限時辦結。(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