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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文化部批准設立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
發布時間:2014-08-01 09:53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8-01

  近日,文化部批准同意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設立“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至格薩爾文化的保護傳承將進入整體性保護的新階段。這是繼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之後在青海省設立的第二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以果洛藏族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為依托,通過對活態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空間採取科學保護,從而實現對果洛格薩爾文化進行整體性保護的區域。保護區范圍涵蓋果洛藏族自治州全境,總面積76442平方公裡,轄瑪沁、瑪多、甘德、達日、班瑪、久治6縣。保護對象為其劃定范圍內的與格薩爾文化相關的自然生態、歷史遺跡,特別是構成果洛格薩爾文化核心、以活態存在並傳承的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存續密切相關的自然和人文環境。保護手段上採取搶救性保護、整體性保護、生產性保護、數字化保護、立法保護等多種保護方式。 

  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工作歷時4年。2010年2月《文化部關於加強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指導意見》下發後,果洛州迅速啟動了格薩爾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工作,並得到了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的大力支持。幾年來,上下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先後完成了《規劃綱要》文本編制、省級層面專家論證、組織省內外專家實地考察、呈報省政府批復同意、上報文化部立項、迎接文化部專家組赴果洛考察、在京召開《規劃綱要》專家論證會等系列前期工作,為確保保護區申報成功奠定了扎實基礎,並得到了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及有關專家的肯定和認可。7月29日文化部辦公廳正式復函,同意設立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