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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第三屆青海省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民間工藝師評審結果揭曉
發布時間:2014-09-09 10:44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9-09

  由青海省文化新聞出版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共同開展的第三屆青海省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民間工藝師評審工作已圓滿結束。 

  此次評審,共收到全省各市、州(縣)文化主管部門及工藝美術行業企業、單位推薦的申報材料387份,經組織專家預審,初步篩選出符合評審資格的參評人共279名(其中,手繪唐卡類111名,其他綜合類別168名),有108名申報者因不符合評審條件,沒有通過資格審查,預審結果在“青海民族文化網”上進行了為期10天的公示。通過專家評審、領導小組審核認定、社會公示、復核等工作程序,共產生青海省工藝美術大師5人(其中:一級工藝美術大師4人、三級工藝美術大師1人)﹔青海省民間工藝大師18人﹔青海省民間工藝師138人(其中:一級民間工藝師35人、二級民間工藝師103人)。 

  參加此次評審的工藝美術類別主要有:雕塑工藝、刺繡工藝、金屬工藝、花畫工藝、美術陶瓷、地(挂)毯、民族工藝及其他制品等,共七個大類。本屆評審工作始終堅持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的原則。評審組專家評委由國家級、省級工藝美術大師、高級工藝美術師和工藝美術行業中具有代表性、權威性的專家、學者,以及青海省有關學科的知名專家、學者(包括省人民政府參事、研究館員、有關院校教授、副教授)組成。根據評審工作需要,成立了手繪唐卡類和其他綜合類別兩個專家評審組,分類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中,專家評委嚴格按照《青海省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民間工藝師評審認定細則(修訂)》所規定的條件、程序,採取百分制評分標准方法進行,其中參評作品評分佔70%,德藝及資歷評分佔30%,兩項評分的平均分相加為總得分。專家評審組堅持“優中選優”的原則,按照適當比例,經過認真討論,確定出綜合分數70分以上的參評人員,作為本屆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等榮譽稱號的入圍人選。評審結果上報並經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及時在“青海民族文化網”上進行了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間,沒有接到任何投訴或舉報電話。評審工作全過程,專家評委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在評審結果未最後認定之前,不向外界泄露任何消息,做到有條不紊,嚴守秘密,客觀公正,科學規范,並接受駐廳紀檢組的全程監督。 

  此次評審真正選拔出了一批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社會責任心強的優秀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及民間藝人。為進一步繁榮創作,傳承創新,開拓市場,促進青海省傳統工藝美術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對青海省傳統工藝美術的挖掘、保護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