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公布第七批308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四川第七批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規定,由地級各市(州)推薦申報,廣泛邀請全國相關領域知名非遺專家參與,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評審,不預設名額,突出傳承人技藝水平、傳承能力和履職意識而選拔產生。自2007年以來,四川已先後認定7批1072名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基本解決了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覆蓋面不足、年齡結構不合理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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