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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山西省文化廳動員全省文化系統人員和資源,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文化惠民在三晉”系列活動。活動依托公共文化設施,組織公共文化機構、文藝院團、群眾文化團隊以及文化志願者,結合“三館一站”免費開放工作,堅持重要時間節點與長效機制結合、普通人群與特殊群體兼顧、專業院團與志願者服務協同,開展文藝演出、文化藝術知識普及教育、文化藝術技能輔導、文化展覽展示、文化市場咨詢等形式多樣的文化服務,努力做到讓群眾文化消費有能力、文化活動有場所、文化內涵有載體、文化表現有機會,講好山西故事、唱響山西品牌,真正起到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
系列活動主要內容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按照“我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活動的精神,深入開展以“中國夢”為主題的文藝創作活動,著眼於加快轉型跨越、建設文化強省,以各級圖書館、群藝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工藝美術專題館、劇院、文化廣場為基礎,搞好陣地服務﹔以送演出、送書、送設備、送服務到基層為手段,搞好流動服務﹔以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公共電子閱覽室為平台,搞好數字服務﹔以開展免費、低價演出和發放文化惠民卡等形式,搞好優惠服務﹔以加強與社會資源整合和互動為模式,搞好共建服務。主要開展十項活動:
1、“送歡樂下基層”文化服務活動。各類國有文藝院團和各級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公共圖書館要充分整合和挖掘自有資源,以“輕騎小分隊”、“流動舞台”、“流動圖書館”、“流動講台”等適合為基層服務的形式,把經典劇目、文藝演出、圖書送到街道社區、鄉鎮村落,每院團(館)都要與基層單位對接,開展免費服務和惠民服務。
2、“中國夢﹒三晉情”節日紀念日文化活動。各級公共文化機構要利用各類紀念日和節日,組織舉辦文藝演出、演講比賽、詩歌朗誦等活動﹔利用傳統節日,舉辦道德講座、中華經典誦讀等活動,開展面向婦女兒童和廣大勞動者的文化活動。
3、“愛心接力”關愛特殊群體服務活動。各級公共文化服務機構要聯系中小學校、老年之家、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服務中心以及建設工地等場所,針對性地為青少年、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和農民工等特殊群體開展文藝演出、文化輔導以及讀書、讀報、講解電影等文化服務,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愛,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4、“潤物無聲”公共圖書館服務活動。各級公共圖書館要邀請知名專家學者、非遺傳承人開展各類知識講座培訓﹔聯合各類學校和群眾團體,組織開展讀書征文活動﹔圍繞圖書館業務工作,組織文化志願者,加強圖書導讀、讀者咨詢等各項服務。
5、“快樂生活”文化館(站)服務活動。各級文化館(站)要主辦或協辦各類文藝活動,聯系省內外、系統內外的藝術師資力量擴大文藝技能培訓,打造當地群眾文化活動品牌,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每館(站)建設至少1個自有文化活動品牌,並積極幫助群眾文化團體建設文化活動品牌。
6、“美麗三晉”美術館服務活動。各級美術館要舉辦不同類型美術講座,普及美術知識,提高大眾的審美水平和欣賞能力,吸引更多群眾走進美術館感受藝術魅力。同時,要做好對文化志願者的招募、管理和培訓工作,通過擔任導覽員、講解員,做好宣傳報道、外文翻譯、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
7、“意﹒境”展示展覽服務活動。各級公共文化服務機構要充分利用自身與外部展示陣地,整合各種文化資源,開展公益展覽活動。要鼓勵群眾自發開展展覽展示活動,按照工作計劃無償提供場地。
8、“文化e行”數字文化工程服務活動。結合實施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工程,各級共享工程中心、站點要做好技術指導、政策宣傳、數字文化資源整理、群眾上網輔導、觀眾組織等工作,為基層群眾參與文化活動提供便利,普及文藝、文史、科普、法律、衛生及農技常識。
9、“幸福使者”文化企業優惠服務活動。各級文化部門將積極創新,先行先試,與各類文化企業(文化中心、網吧、影劇院、音像店、基層群眾娛樂場所、文化產品企業等)平等協商,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以市、縣為單位,制訂鼓勵文化企業惠民辦法,優先給基層群眾和弱勢群體發放文化優惠卡,提供受群眾歡迎的優惠文化服務,真正讓群眾享受實惠。鼓勵社會力量贊助、捐贈文化服務或產品,參與公益性文化活動﹔通過企業冠名、活動宣傳、新聞報道等方式,實現與企業的互惠雙贏,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文化服務工作。
10、“精彩無界”社會共建文化服務。加快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培植示范文化廣場和優秀業余文藝團隊。各級文化單位要拓寬渠道,積極與各類單位整合資源、優勢互補,舉辦多種形式的文化惠民服務活動,促進社區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軍營文化、鄉村文化等各種特色社會文化的蓬勃發展,在全社會興起開展文化惠民活動的高潮,進一步豐富全省人民群眾文化生活。
這項活動貫穿2014年全年。山西省文化廳要求各地、各文化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文化惠民在三晉”系列活動作為文化工作的龍頭工程,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確保活動順利實施﹔要創新服務方式,鼓勵先行先試,創新服務內容、方式和載體,打造一批文化惠民服務品牌項目,為群眾提供多元化、高品質的文化服務﹔要做好宣傳推廣,及時報道活動的進展與成效,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及時檢查指導,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在活動中作出積極貢獻的先進集體、個人和優秀項目給予適當獎勵。同時,省文化廳黨組成員每人聯系1至2個市進行具體指導。(來源:山西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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