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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有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3301項(其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項,急需保護名錄1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70項,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93項,地(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116項,縣(市、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819項)。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認定了4793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其中國家級64人,自治區級374人,地(州、市)級1286人,縣(市、區)級3069人)。中央、自治區財政均設立了專項經費,截止2013年,共爭取中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1.55億元,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每年700萬元。其中,圍繞新疆維吾爾木卡姆保護經費就達4200余萬元。隨著各級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視,保護體系不斷建立,體制機制不斷健全,資金保障不斷充實,使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和傳承,文化血脈得以恢復和延續。(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