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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8條措施保障旅游業健康發展
發布時間:2020-06-19 11:37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0-06-19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服務保障旅游業健康發展的8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旨在通過便捷司法服務新模式,全面促進和保障新疆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措施》包括便捷高效受理糾紛、設立旅游巡回法庭、提高案件審判效率、營造旅游消費安全法治環境、多措並舉化解糾紛、主動提出司法建議、拓寬司法公開渠道、加強宣傳引導等內容。
  《措施》提出,要在5A級景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設立旅游維權合議庭﹔對客流量較大、糾紛發生頻繁的旅游景區,根據需要設立旅游巡回法庭﹔暫不具備設立旅游巡回法庭條件的,設立巡回審判點。在“小長假”“旅游黃金周”等旅游旺季,4A級以上景區至少要設立一個旅游巡回法庭,並要安排法官全天候值班,建立“110”司法服務新模式,高效化解旅游糾紛。
  《措施》要求,重點景區基層人民法院至少要建立1個旅游糾紛速裁團隊,能夠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律適用簡易程序。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旅游糾紛,當日受理、當日立案、當日送達並當日組織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日制作調解書。
  《措施》規定,景區基層人民法院要積極指導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每年3月30日前,景區基層人民法院要會同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旅游糾紛案件調處化解工作。(王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