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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策,全年累計接待外籍游客不低於300人的旅行社可納入統計對象,並按照接待人數排名給予獎勵,排名第一的旅行社獎補10萬元,第2名和第3名每家獎補5萬元,第4名到第6名每家獎補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入境旅游團隊的組團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可同時享受同等標准獎補。(陳俊成 張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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