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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不斷加大縣民間藝術團經費投入力度
發布時間:2017-02-20 09:21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2-20

  民間藝術團是西藏自治區基層文化工作的重要骨干隊伍,2014年全區74個縣區均組建了民間藝術團。一直以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民間藝術團的建設和發展,先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有力推動了西藏縣級民間藝術團建設,帶動了基層文藝繁榮發展。 

  在投入機制上,建立了“四個一點”(自治區、地市、縣財政補助一點,民間藝術團自身籌措一點)的經費投入機制,2009年自治區補助資金從每團5萬元提高到了20萬元,明確了地市和縣區兩級財政相應配套投入的要求。

    2016年來,為著力解決各縣民間藝術團面臨的新困難和問題,提高演員待遇,推動文藝創作演出,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文化廳聯合印發《西藏自治區縣級民間藝術團公益性演出場次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了在“四個一點”保障原有補助經費的基礎上,採取激勵性場次補貼的方式,加大對民間藝術團的經費支持力度。按照《辦法》,在超過12場演出基礎後,將對每場予以場次補貼。 

  2016年12月,自治區財政廳向各地市財政局下達了2017年度民間藝術團演出場次補貼1890萬元(拉薩、林芝每縣20萬元,日喀則、山南、昌都每縣25萬元,那曲、阿裡每縣30萬元),同時下達了2017年度民間藝術團補助資金1500萬元(每縣20萬元),合計共下達2017年度民間藝術團補助資金3390萬元,同2016年相比增長126%。自治區財政對縣民間藝術團的年每團最少補助數額達到40萬元,最多達到年每團50萬元,極大地改善了民間藝術團演員的待遇和工作條件。 

  在利好政策的帶動下,2016年以來西藏縣民間藝術團的創作和演出工作得到有力推進,服務基層群眾的職能作用得到了進一步發揮。據統計,2016年全區縣民間藝術團創作節目1164個,演出6334場,為豐富農牧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