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文物鑒定中心和昌都市文物保護研究所組成聯合調查小組,赴昌都市八宿縣、芒康縣、貢覺縣、江達縣、察雅縣、邊壩縣、洛隆縣、卡若區等11個縣(區),調查44處革命文物點(含烈士陵園、革命遺跡、革命紀念碑、碉堡、碉樓、陳列館),完成128件革命文物(可移動文物)的認定和登記建檔工作。
此次開展的可移動革命文物普查工作,對於深入挖掘昌都市革命文物的價值,豐富昌都市革命文物收藏量,進一步開展好昌都市革命文物的保護、展示、利用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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