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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區關於整合力量建設旅游名縣的指導意見》正式印發。
《意見》指出,要科學規劃布局,將旅游發展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中﹔要做大文化產業,建設非遺傳承和體驗設施,開展特色旅游演藝活動,將文化保護單位、博物館、非遺基地和民宿活動場所等納入旅游線路﹔要做強旅游經濟,招商、落地一批引領性、支撐性重大文旅項目,實施文旅優秀龍頭企業培育工程﹔要推動融合發展,積極開發數字影院、數字景區、數字博物館等新產品,爭創國家(省)級夜間經濟、科普研學、運動康養等新業態品牌,加快建設高品質旅游度假區和景區﹔要完善基礎設施,發展智慧交通、共享交通,構建“快進、慢游、易出”的縣域旅游綜合交通網絡,打造集文創、旅游、餐飲、購物於一體的消費聚集區,加強醫療、供氧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廁所革命”﹔要提升服務品質,實施文旅人才培養工程和文旅能人計劃,發揮鄉村文藝隊伍資源優勢打造景區演出互動體驗式品牌活動,落實旅游市場黑名單制度,健全旅游安全監管和市場綜合治理體系﹔要做好宣傳推廣,常態化舉辦文旅特色主題活動,組織開展西藏旅游名縣集中宣傳報道﹔要推進改革創新,深化文旅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擴寬融資渠道。
《意見》要求,5年內在全區范圍內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發展環境優良、服務設施完善、產業實力較強、綜合效應突出,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西藏旅游名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