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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自治區加快推進國有文藝院團改革
發布時間:2025-03-11 09:26 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25-03-11
  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西藏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機制改革,旨在激發國有文藝院團內生動力,提升國有文藝院團創演質量、管理水平、服務效能。
  《實施意見》包括三章14節9項具體改革任務。一是強化國有文藝院團功能定位。區直文藝院團為我區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的引領者和推動者,承擔西藏重大主題性創作演出任務,地(市)藝術團原則上以服務基層群眾為主﹔二是加強縣(區、市)藝術團建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按照績效導向,做好對縣(區、市)藝術團經費保障﹔三是推進“一團一策”改革。實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突出和強化公益屬性,探索一條“把准方向、敢改會干、提質增效、生動活潑繁榮改革發展路子”﹔四是建立健全績效激勵機制。以藝德藝風建設為重點,突出綜合考核結果運用,合理確定演職人員的收入分配、職稱評定、崗位競聘和福利保障﹔五是加大文藝精品創作傳播力度。加快建立藝術創作聯動機制,鼓勵探索簽約創作、招標創作、跨地跨界聯手創作和聯合攻關創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作演出傳播﹔六是暢通藝術人才進出渠道。堅持和完善由用人單位不唯學歷等招聘編創、表演等急需緊缺人才的單招單錄政策,支持引進國內優秀文藝人才,建立舞蹈演員等特殊崗位轉崗機制﹔七是構建藝術人才培養體系。健全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美育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一體化推進的藝術人才培養體系,建立“一人一策”培養機制﹔八是建立文藝交流合作長效機制。鼓勵各文藝院團與各省(區、市)特別是援藏省市文藝院團建立項目合作,支持國有文藝院團實施精品劇(節)目“請進來、走出去”,支持優秀人才參加國際國內文化藝術交流合作﹔九是加強劇場建設與運維。建立多層次演出供給體系,鼓勵各級黨政機關、學校等的各類文體設施免費或優惠提供給國有文藝院團開展公益性演出。《實施意見》從組織領導、政策保障、隊伍建設三個方面明確保障措施。
  目前,西藏文化和旅游部門正協調相關部門起草相關配套方案,全區十家國有文藝院團正按照“一團一策”修改完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