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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蔡武,中宣部副部長翟衛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重庵,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樹文,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等出席會議。座談會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白克明主持。
路甬祥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繼《文物保護法》後出台的又一部文化遺產方面的重要法律,第一次從法律上界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規范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行為,確定國家採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保存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傳承、傳播等方式保護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並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對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推動文化發展與繁榮等具有重要意義。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新形勢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們制定這部法律,就是要通過法律的形式把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的關於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任務確定下來,使之成為必須在全社會廣泛遵照執行的法律制度。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必然要求,為中華文化進一步走向興盛繁榮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路甬祥強調,要進一步提高對立法保護、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性的認識,深入、廣泛地開展宣傳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活動,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執法的自覺性,使法律真正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准繩。要嚴格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事,加大法律的執行力度。各級人大要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的監督,要抓緊制定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相關的配套法規,使依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更加具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蔡武在座談會上指出,當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將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遺產保護的方針政策上升為國家意志,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將各級政府部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上升為法律責任,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長期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
蔡武表示,文化部將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實施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建設的戰略部署,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有良好開端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客觀規律,建立科學的保護機制,扎扎實實地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全面、深入地開展。
第一,深入學習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努力營造法律實施的良好氛圍。進一步面向文化系統干部職工和全社會開展宣傳,著重體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重要意義、精神實質和主要制度,並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開展專題採訪、報道,發動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舉辦各種宣傳活動,面向廣大群眾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第二,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執行力度,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具體包括完善調查制度,加強調查成果的利用﹔強化名錄保護制度,規范名錄的管理﹔健全傳承傳播制度,落實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措施﹔構建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拓寬交流渠道,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三,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規,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體系。文化部將根據本法的授權和規定,抓緊研究起草《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細則》,對法律設立的主要制度進行細化,增強其操作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為統領,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為支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體系。
來自法律界、文化遺產保護界的60余位專家學者參加了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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