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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來,杭州市下城區抓住國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建設契機,克服地域面積小、人口基數大、財政壓力重(2015年杭州市余杭區、蕭山區公共文化投入分別為3.14億元、2.6億元,下城區僅6492萬元)等問題,依托城市社區文化建設的豐厚底蘊,引入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標准概念,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國出台3個公共文化服務地方標准,探索實踐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和群眾需求征集與評價反饋機制,實現了公共文化服務的跨越式發展,在全省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評估排名中,從2012年的第68名到2013年的第18名、2014年的第9名,再到2015年的第4名,連續三年快速上升。
一、主要做法
(一)率先啟動“社區文化動態評估體系”建設
2013年底,啟動“社區文化動態評估體系”建設,並成功創建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示范項目。經過兩年的努力,已形成包含指標體系、計算公式、數據平台、制度設計在內的“四位一體”的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徹底摸清了全區文化家底,有效整合了全區文化資源,全區74個社區的文化建設逐步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1.指標體系。含“文化管理、文化投入、文化設施、文化隊伍、文化服務、服務質量和創新創優”7個類別30項指標,涵蓋了社區文化建設的方方面面。在指標設定中,加大了軟性文化服務比重,通過設置團隊培育、志願者和社會投入等社會化指標,擴展了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外延。創新設置了現代文化傳播設施、閱讀活動等前瞻性指標,為社區公共文化建設指明了現代化發展方向。整個指標體系的設定和權重配比秉持可持續發展原則,能根據公共文化服務的發展情況,不斷優化調整。
2.計算公式。整個指標體系設置總分100分,其中創新創優指標不設上限。計算方式則分為考核台賬計分的達標型評估、指標數值排名的排名型評估和設定一定底線的分層型評估三種。計算公式為:[社區數-(指標排名)+1]/社區數*指標權重。分層型評估對每一個指標均設置了不同底線,通過層次的設定,拉開差距,體現指標體系與國家相關社區服務基本標准的銜接。
3.數據平台。自主研發了《下城區社區文化動態數據填報系統》,實現了3個方面的功能:一是數據填報。通過“社區上傳-街道初審-區局復核-發還修正-審核通過”流程,從源頭上保證系統數據的真實有效。二是匯總分析。實時查詢本社區和其他社區的公共文化服務統計數據,營造比、學、趕、超的良好競爭氛圍。三是動態排名。21個排名類指標的實時績效排名,為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思路調整提供了最真實的參考依據。
4.制度設計。開展《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的研究與實踐》課題研究,積極推動制度建設,配套發布了“三個一”:一套社區文化動態評估體系,一個“實施意見”——《關於建立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動態評估體系的實施意見》和一個地方標准——《社區文化動態評估規范》,引導社區樹立公共文化服務主體責任意識,規范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工作流程。
(二)創新建立群眾需求征集和評價反饋機制
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推動文化惠民項目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精神,以“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滿意度導向”為原則,率先在全省開展群眾評價與反饋機制的探索實踐,歸納起來就是“6431”:“6”就是六個需求征集渠道,即“走訪了解、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表、開設服務專線、設置意見箱、開辟信息化互動平台”,傳統方式和現代手段相結合,全方位掌握群眾需求,實現供給者和需求者的互動﹔“4”就是四個環節,即征求、梳理、實施、反饋,通過循環的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務的針對性和群眾滿意度﹔“3”就是三種群眾評價模式,通過“常規評價、跟蹤評價和總體評價”,根據群眾反饋意見衡量階段性公共文化服務產品效果,不斷調整和優化下一階段文化服務項目安排﹔“1”就是一個嚴謹科學的運行體系,反饋機制是一個包含“需求征集-項目評審-預告供給-評價反饋”在內的循環系統。
(三)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建設
在研究制定《社區文化動態評估規范》的基礎上,相繼發布了《公共文化服務第三方評價規范》和《公共文化服務需求調查規范》兩個地方標准,均為全國首創。《公共文化服務第三方評價規范》有效填補了國內第三方評價公共文化服務在機構資質、考核機制、評估方式、測評公式、結果運用等方面的空白,是探索公共文化服務第三方評價模式的有益嘗試。《公共文化服務需求調查規范》有效解決了調查的隨意性,確保了實際操作的准確規范。三個地方標准的發布實施,促使公共文化服務由文化主管部門唱“獨角戲”向區、街道、社區、居民“大合唱”轉變﹔由不了解群眾需求而盲目配送“吃力不討好”向以群眾需求為導向,菜單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產品轉變﹔由文化主管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向服務績效由第三方評估說了算轉變。文化主管部門從管理者轉變為公共文化服務的供應商,群眾的好評、差評成了評價服務績效的關鍵。
二、取得的成效
全區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取得長足發展,群眾滿意度穩步提升,在杭州市統計局全市公共服務的民意調查中,下城區公共文化服務的群眾滿意度遙遙領先,達到98.5%。
(一)基層組織的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增強
通過城市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的探索實踐,實現了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在基層的有益延伸,切實增強了街道、社區的主體責任意識,形成了社區之間比、學、趕、超的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氛圍,區、街道不斷加大對社區文化建設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社區主動廣開投入渠道,在財政投入方面,由2013年的人均12元增長到2015年的人均15元。
(二)構建起上下一體的群眾評價反饋信息網絡
積極培育轄區群眾對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和產品形成固定的“參與-評價-反饋-再參與”的良性互動模式,推出包括季度文化活動預告菜單、文化下城互動平台(微信、微博和官網)、為民辦實事項目反饋表、公共文化服務滿意度測評器等在內的配套衍生產品,截至目前,共開通服務專線85條,開展群眾座談會145場,走訪居民40548戶,設放意見箱82個,發放調查表65423張,開通微信平台5個,微博平台10個,全方位打通了群眾文化需求反映的快速通道,真正形成了全區上下一體的群眾文化需求互動信息網絡。
(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運作效能不斷提升
通過推動公共文化標准化建設,在硬件建設方面,下城區74個社區全部建成不少於150平方米的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均配備了免費wifi。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面積從2013年的23485平方米上升到2015年的45006平方米﹔在軟件建設方面,充分整合三級網絡的公共文化資源,將公共文化服務產品供給和資源配送不斷下沉,社區年均開展公共文化活動次數從2013年的3816場次上升到2015年的10944場次,社區免費開放服務人次從2013年的28萬人次上升到2015年59萬人次,群眾文化團隊從2013年的485支上升到2015年的769支。
(四)第三方公共文化績效評估彰顯公平正義
通過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估,更為專業、真實地反映出社區文化發展現狀,彰顯評估公平正義,使基層更加認同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並使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得以科學、持續發展。
三、下步舉措
(一)打造公共文化服務“1+N”標准化體系
打造以《下城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為首,涵蓋《社區文化動態評估規范》《文化社會組織培育與發展規范》《下城區數字文化建設規范》《綜合文化中心免費開放管理規定》等在內的“1+N”標准化政策體系,為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提供制度和機制保障。
(二)逐步實現標准落實與資金分配的挂鉤機制
安排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專項資金,根據公共文化服務標准落實情況和績效評估成績進行資金分配。同時,依托群眾需求征集機制,建立下城區公共文化資源庫,對應需求和標准實施資源靈活分配機制,確保全區各級公共文化服務實現標准化、均等化,實現公共文化服務資金資源效能最優化。
(三)建立互聯網+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綜合信息平台
整合文化下城“211”信息平台(2微博、1官網、1系統)網絡資源,建立集公共文化數據統計、公共文化產品需求反映、公共文化產品配送、公共文化服務實時評價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平台,並配套開發手機app,使群眾能依托綜合信息平台實時掌握活動信息、反饋文化需求、進行服務評價。
(四)引入多種模式的第三方評價服務
引入多個第三方評價機構,根據其專業領域開展不同需求的第三方評價和調查服務。注重培育能承接第三方評價工作的專業社會組織,適時成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委員會,使其成為服務型政府的工作智庫和反映群眾訴求的溝通橋梁。
(五)強化績效評估與群眾自治的聯系紐帶
通過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的建立,引導全區群眾培育基本公共文化權益和文化需求表達意識,鼓勵群眾參與到公共文化服務的政策制定、服務項目評審、服務供給主體考核等工作中來,真正發揮群眾自治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來源:浙江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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