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浙江
浙江
新修訂的《浙江省旅游條例》10月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5-08-04 11:09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5-08-04

  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新修訂的《浙江省旅游條例》(下稱《條例》)。本次修訂是這部條例在2015年9月25日審議通過後,時隔十年的首次修訂,新修訂的《條例》將於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51條,主要包括加強旅游統籌管理、豐富旅游產品供給、健全旅游服務體系、規范旅游經營行為、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完善投訴處理機制等。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及部門需將優秀傳統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紅色文化融入旅游產品開發、線路設計、展陳展示、講解體驗,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鼓勵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非物質文化遺產館等公共文化場館發揮旅游服務功能等。

  《條例》還重點對文化旅游、鄉村旅游、城市旅游、工業旅游等浙江特色旅游業態作了規定,並要求創新運動休閑旅游等業態與場景,拓展數字化旅游產品。

  《條例》創新提出鼓勵旅游經營者施行“旅游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制度”,並支持行業組織制定相關指引。據悉,目前浙江部分景區已試行該制度。

  《條例》就旅游服務和市場治理整頓作出有針對性的要求。如,對於游客投訴反映較多的景區內設置“小交通”的問題,《條例》規定,景區為旅游者提供擺渡車等有償交通運輸服務的,除客觀條件限制外,還應當提供其他合理通行方式選擇,並明示路線、路程和所需時間等信息。(黃明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