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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
共同構筑捍衛文物安全的鋼鐵長城
發布時間:2019-01-10 09:01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9-01-10

觀眾在參觀“眾志成城 守護文明——全國打擊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

  中國文化報記者陳曦 攝
  中國文化報記者翟群 杜潔芳報道:文物是中華文化之瑰寶,集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於一身,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遺產。然而,不法分子受利益驅動,把罪惡的黑手伸向文物領域,催生了盜竊、盜掘、倒賣、走私等文物犯罪利益鏈條,使祖先留下的寶貴遺產遭受不可彌補的、難以估量的損失,國家文物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為全面總結和展現打擊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彰顯黨和政府打擊文物犯罪、保護文化遺產的決心與意志,震懾文物犯罪,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文物局於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6日,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聯合推出“眾志成城 守護文明——全國打擊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
  此次展覽是近年來全國打擊防范文物犯罪成果的首次大規模集中展示,匯集了新石器時代至明清時期青銅器、玉器、金銀器和瓷器等珍貴文物750余件,其中國家一級文物165件,多數文物系首次展出。
  中國國家博物館館長王春法介紹,本次展覽由“文物屢蒙殤”“向文物犯罪亮劍”和“警鐘長鳴 共筑鋼鐵長城”三部分組成,涉及11個省區市、14個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展廳中,觀眾在驚嘆文物精美的同時,也對不法分子的惡劣行徑深惡痛絕。從犯罪分子手中搶救回來的一件件珍貴文物的亮相,彷佛在無聲地控訴著文物犯罪的惡行。
  文物安全形勢嚴峻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長劉大明介紹,近年來,我國文物犯罪侵害的對象和范圍不斷擴大,古遺址、古墓葬、田野石刻成為發案重災區,清東陵、明十三陵、安陽殷墟等接連發生盜竊盜掘案件。據統計,2013年以來,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犯罪案件達100余起。
  同時,犯罪活動呈現集團化、暴力化、智能化的新趨勢,犯罪組織嚴密、犯罪手段隱蔽,涉案文物珍貴,使國家文物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2018年,震驚全國的“山西聞喜‘6﹒03’系列盜掘古墓葬案”令人瞠目,以侯氏兄弟為首的“盜墓涉黑”犯罪集團,在山西省聞喜縣盤踞10多年,團伙成員分工明確,踩點、打坑、清貨、兜售,形成從盜掘到銷售的完整犯罪網絡,盜墓地點涉及聞喜縣陽隅保護區、河底鎮酒務頭村等15處市、縣文物保護單位,造成大量古墓葬損毀、文物流失。西藏山南“8﹒18”系列文物盜竊案則體現出暴力化特征,該案團伙成員大多攜帶槍支、彈藥等凶器,膽大妄為、不計後果。目前,智能化犯罪增多,運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突出,高倍軍用望遠鏡、紅外夜視儀、軍用羅盤、金屬探測器、高壓電機、防毒面具等設備、儀器已被廣泛用於盜掘文物犯罪,作案手法隱蔽性強。
  案件頻發隱憂多
  頻頻出現的文物被盜、人為破壞等問題,為何屢禁不止?有關專家認為,這與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不到位、文物執法力量薄弱、法治建設亟待完善等有關。
  在一個個犯罪案件中,文物執法力量薄弱,被一再提及。缺人、缺經費,成為文物保護尤其是基層文物保護最大的困擾。據統計,全國31個省區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中,僅有一半設置專門的文物安全監管和執法處室,市、縣中設有專門文物安全監管和執法機構的比例更低。文物安全監管力量嚴重不足,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文物安全尤其令人擔憂。
  此外,與文物法治建設不夠完善也有關。南京大學公共事務與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副教授姚遠認為,當前,文物保護工作的法治建設方面已有文物保護法、刑法、行政處罰法﹔2016年,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2015年,兩高針對文物犯罪司法解釋進行了修訂。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在審議《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時強調,要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新形勢下,現行法律法規中依然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懲治力度不夠等問題。
  有專家表示,文物流通市場的亂象也在某種程度上助推了文物犯罪。近年來,民間收藏不斷升溫,交易活躍。但一些經營者暗中從事非法文物交易活動,有些地方文物造假售假、知假拍假、欺詐蒙騙現象較為嚴重﹔有些人違背職業道德進行虛假鑒定,加之一些文物鑒賞電視節目過分渲染文物價格,誤導大眾,進一步擾亂了正常的文物流通市場秩序。
  利劍出鞘成果顯著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加強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國務院建立健全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召開全國文物安全電視電話會議,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強化主體責任,加強協同配合,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監管漏洞,嚴打文物犯罪,對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切實把祖先留下的寶貴遺產管理好、守護好。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文物局等部門不斷完善聯合長效工作機制,偵破一系列大案要案,追繳一大批珍貴文物,對文物犯罪行為形成巨大震懾。
  2012年至2018年,公安部、國家文物局先後兩次組織全國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聯合對河北、陝西、遼寧、安徽、山東、湖南等省打擊文物犯罪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公安部累計挂牌督辦26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先後發布三批A級通緝令,對30名重大文物案件在逃人員開展全國通緝。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在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聯合督辦涉黑文物犯罪案件。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龔志勇介紹,2013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各類文物犯罪案件50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萬余名,追繳文物數以萬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管應時介紹,自2013年至2017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文物犯罪案件2217件,審結2197件,其中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約佔21.71%、判處3年以上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約佔11.35%。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張相軍介紹,2013年至2017年,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起訴6317人,提出刑事抗訴84件,向有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146件。
  防范與打擊 一刻不能鬆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建設是文物安全的根本保障。我國已形成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文物保護法律、司法解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在內的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除了加強國內立法,我國還促進文物保護領域廣泛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協調國際共同打擊非法走私、盜竊文物犯罪活動。
  近年來,國家文物局採取多項措施不斷強化文物安全監管,構筑文物安全堡壘: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標准,制定《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要求》《長城執法巡查辦法》等多項制度標准﹔大力實施文物平安工程,2012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超過50億元,支持改善安消防系統和文物庫房安全技防項目2000余項﹔開展文物安全專項督查,目前已有16個省區市明確將文物安全納入全省各級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國際執法合作,積極推動我國加入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並先後與秘魯等21國簽訂防止盜竊、盜挖和非法進出境文物的雙邊協定或諒解備忘錄。
  公安部與國家文物局建立了“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聯合長效工作機制”,共同在陝西省公安廳設立了“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發建設了基於公安內網的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統和基於互聯網的“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布平台”。
  然而,“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面對當前越來越復雜的文物安全形勢,不管法治建設還是法律執行,都應時刻緊繃保護弦,對懲治文物犯罪行為的力度堅決不能放鬆。姚遠認為,首先,從立法方面看,應加大對盜墓犯罪情形嚴重的懲處力度。201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 取消了走私文物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死刑刑罰,保留最高刑為無期徒刑。同時,盜竊文物不再作為盜竊犯罪情節嚴重的情形,並取消了盜竊罪死刑刑罰。這一修正降低了對文物犯罪行為的威懾,應予以調整﹔其次,文物犯罪從盜掘到走私是緊密相關的,因此,對文物市場的監管也應從嚴,收緊對文物犯罪各個環節的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