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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解讀《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交響樂團主要樂器配置標准(試行)》
發布時間:2015-05-21 16:49 來源: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 2015-05-21
    2014年初,文化部正式印發了《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交響樂團主要樂器配置標准(試行)》(下文簡稱《標准》)。針對此規范國有樂器資產管理的首個重要政策性文件,《中國文化報》記者就《標准》制定中的一些關鍵問題對文化部財務司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以供全國文藝院團參考借鑒。

    問:是什麼原因促使了本次《標准》的出台? 

    答:目前,各院團在樂器資產配置方面差異較大。以我們調查的長笛配置現狀為例,幾家藝術院團的配置價位從42萬元、12萬元再到6萬元不等。缺乏樂器配置標准是導致這種現狀的原因之一。 

    這一情況容易導致各交響樂團在申請樂器時受主觀影響因素較多,從而產生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等現象,使得申報材料不夠准確合理。另一方面,文化部在進行樂器資產預算審核時,很大程度上有賴於各院團申報材料的准確合理程度,從而也會影響預算審核的科學性。 

    問:本次《標准》的出台有何重要意義? 

    答:多年以來,作為藝術院團賴以生存且具有文化行業特殊性的樂器資產一直沒有一個科學的管理體系,配置上也沒有一個可以參考的依據和統一的標准。而本次《標准》的出台對於解決這些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於保障院團演出需求、保證演奏質量和演出水平﹔二是有利於加強樂器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三是有利於解決樂器該不該配置、配置什麼和怎麼配置的問題,杜絕院團之間盲目攀比現象的發生,是控制支出、節約成本的重要措施。 

    問:《標准》的出台歷經了哪些重要的工作環節? 

    答:在政策文件上我們參考了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同時,我們一方面多次到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院、中央芭蕾舞團和中國歌劇舞劇院進行現場調研,與樂隊首席、一線演員、樂器維護保養人員、資產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等座談,反復征求意見,深入了解藝術院團交響樂團樂隊現狀。另一方面,就配置標准問題咨詢了同行業權威專家,保證了樂器配置標准的可操作性。此外,我們還調研了國家大劇院管弦樂團以及一些國內外其他交響樂團樂器配置情況。這些調研報告及樂器資產賬都成為了後期《標准》制定的重要現實依據。 

    問:《標准》的編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考慮到樂器資產的特殊性和各藝術院團的實際情況,我們主要遵循了四個基本原則。一是保證需要,適度超前。樂器配置標准必須滿足院團正常演出的基本需要,同時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先易後難,逐步到位。樂器配置標准的制定應做好標准體系的頂層設計,本著先易後難、成熟一項、出台一項的思路循序漸進地推進相關工作。三是統籌平衡,講求效益。樂器配置標准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各藝術院團整體配置水平的平衡性,注重樂器配置的實用性和使用效益。四是相對穩定,適時調整。樂器配置標准應在頒布實施的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以及單位職能調整等因素適時動態調整。 

    問:為什麼這次《標准》的印發執行范圍隻針對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 

    答:從制定《標准》的意義方面考慮,適宜全國所有的交響樂團似應更有意義。但考慮到全國各地交響樂團情況不一,在財力狀況、樂團規模等方面各自有較大差異,執行統一的配置標准易受多方因素影響,因此根據實際調研結果,該《標准》擬在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交響樂團執行,其他地方院團均可參照。 

    問:那麼就《標准》具體內容而言,哪些對地方文藝院團最具指導借鑒作用? 

    答:《標准》的第六條對數量標准、價格標准和使用年限標准的論述對地方院團而言具有較強的參考指導作用。數量標准是為滿足交響樂團基本演奏需要,配置樂器的最高數量限制標准。數量標准主要採取人均樂器數的方法制定。人均樂器數是指配置樂器數除以樂團相應聲部在編演奏人員數。對於由同一演奏人員兼用的其他樂器,採取按需配置、總量控制的辦法制定。價格標准是購置樂器的價格上限標准。長笛、大管和提琴類樂器價格標准按照演奏人員級別劃分為首席、副首席和一般演奏人員三檔。其他樂器價格標准不分檔。而使用年限標准則是樂器的最低使用年限標准。未規定使用年限的樂器,原則上應長期使用。此外,《標准》第八條也對樂器申請報廢處置的依據做出了明確規定:一是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或樂器音質無法滿足正常演奏需要的,二是因損壞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較大、無維修價值的。 

    問:交響樂團配置標准出台後,其余相關專業設備配置標准是否會跟進? 

    答:在國有樂器資產配置標准體系制定方面,我們採取的是分類推進,逐步完善的做法。基於目前改革發展現狀,我們將於今年出台《文化部直屬藝術院團主要民族樂器配置標准》,並同時啟動舞美器材和燈光音響配置標准的研究工作,全面探索建立國有文藝院團資產配置標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