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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2014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設計,是根據《國家藝術基金章程》、《國家藝術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制定的,分別是《2014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4年度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1)《2014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眾所周知,中國是一個藝術大國,不僅擁有芭蕾舞、交響樂、西洋歌劇、話劇這樣的舶來品,民族藝術品種更是洋洋大觀。以京劇為代表的戲曲,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有過統計,曾達到三百六十余種,時至今日尚有創作生產能力的地方戲曲劇種還有二百多種。中國曲藝在世界藝術之林更是獨樹一幟,曾有七百多種曲種,現在還能創作演出的曲種也有五百多種。這隻是從藝術品種上看。如果從生產演出單位來看,我國國有和改制藝術院團共有兩千多家。此外,文化部藝術司曾對民營藝術表演團體做過一次調查,截至2012年底,在稅務部門納稅、工商部門注冊、文化部門登記的“三證齊全”的民營藝術表演團體共有10035家。據不完全統計,所有這些單位每年生產的舞台劇和作品達到兩千多台(部),相當於全世界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的總和。可見,舞台藝術在中國不僅具有很深的源流,而且創作演出機構和從業人員眾多,顯示出深厚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在整個藝術領域中佔有重要的、特殊的地位,舞台藝術創作也一向是藝術工作的重點。因此,“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設計,不僅注重與以往藝術工作的對接,也兼顧了舞台藝術門類的全面性,這次就對過去相對弱勢的“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單列出來,予以關注。
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包括“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和“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兩部分,含原創、根據其他藝術樣式或劇種改編、移植,以及傳統劇目經重大加工提高的整理改編劇目和作品。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的創作一直是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傾力支持的重點,而“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過去因種種原因,覆蓋不夠全面,扶持也不夠有效,這次單獨提出來,目的就是促進舞台藝術創作的全面繁榮發展。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指的是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雜技劇、木偶劇、皮影戲、小劇場戲劇、交響樂和民族管弦樂等藝術門類。關於“歌舞劇”是否納入資助范圍,爭議較大,經廣泛咨詢、研究,為慎重起見,這次不予納入。歌舞類院團可以通過小型劇(節)目類別申報。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資助項目隻受理設立三年以上的藝術機構和單位的申報,不受理個人的申報,每一個藝術機構和單位可申報一台(部)大型舞台劇或作品。文藝體制改革後,有些地方成立了演藝集團,集團下轄了若干不同藝術品種的演出實體單位,考慮到這種現實情況,像包含多個不同藝術品種演出實體單位的演藝集團,各藝術品種演出實體單位均可申報一台(部)舞台劇或作品。轉企改制的演藝集團有的成立時間不足三年,但實際上集團所包括的各類藝術實體成立很早,可以變通處理,合並計算。國家藝術章程規定,基金的資助方式分為項目資助、獎勵資助和匹配資助三種。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的資助方式屬於項目資助,即從一度文本創作起始,到全劇完成規定的演出的場次為一個資助周期。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的資助額度是經過認真調研後得出來的。我國具有地域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特點,現在確定的資助額度對經濟發達地區來說,也許不算多,但對有些地區的藝術機構來說完全夠用。不論經濟發達與否,希望未來的申報劇目和作品應追求藝術本體的創作,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大制作,應擠掉那些與藝術創作無關的“水分”。特別強調一點,藝術基金的資助是創作資助,不能用於藝術基礎設備的建設、完善上,不能用於維修劇場、購置燈光音響器材、購置車輛等,應把資金用在藝術本體創作的“刀刃”上。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指的是小戲曲(包括折子戲)、獨幕劇、小歌劇、音樂(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合唱、歌曲)、舞蹈(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雜技、魔術、木偶、皮影。關於小戲曲和折子戲,不是現代小戲《打銅鑼》、《補鍋》,也不是傳統折子戲《三岔口》、《拾玉鐲》、《拾畫叫畫》這些優秀劇(節)目換一撥年青演員的再演出,而是優秀的原創劇(節)目和作品,或者從傳統戲中挖掘整理加工提高,“鳳凰涅盤”式的節目和作品。還有雜技和魔術,指的也不是《頂碗》、《大變活人》這樣的老節目,而是在藝術上有創新、技術上有突破的節目和作品。以此類推,其它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都應具有這種創作意識。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的資助方式是獎勵資助,是對已完成的劇(節)目成品進行評審,旨在通過選優拔萃方式推動創作。入選的作品將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資助,主要用於該資助項目的加工修改、出版和傳播交流推廣。 2014年度將資助300個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再從300個資助項目中評審出30個重點資助項目。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資助項目受理個人申報,同時也受理藝術機構和單位的申報,均可申報1部。個人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為的是激發藝術單位創作骨干的創作熱情,優化和改善藝術單位的創作組織形式和機制,同時也為社會上的個體藝術家和藝術工作室提供了機會和空間。申報項目的藝術機構和單位應是設立三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個人應是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大陸)戶籍的個人。國家藝術基金目前還隻對具有大陸戶籍的個人申報,隨著基金資助的逐步展開,國家藝術基金以後有可能也面向港澳台和海外項目。
2014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60台(部)左右原創大型舞台劇和作品,按照3:3:4的比例給予資助。項目立項資助30%,主要資助編劇、導演、作曲、舞美設計等主創人員的創作﹔項目首演經評估後,再給予30%的資助﹔完成規定的演出場次後,支付余額。60台(部)資助劇目和作品,比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先前的30台,後來的45台還要多,但中國這麼大,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還有部隊系統、中直院團和藝術院校,除眾多國有院團外,還有海量的民營藝術院團,可以想象,未來的競爭將會是激烈的。在60台(部)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後,從中擇優重點資助10部劇目和作品。作為綜合藝術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的創作,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動態過程。古今中外,優秀舞台劇和作品都有一個反復修改、錘煉、提高的過程。這種分階段的資助,是符合藝術規律的。從資助再到重點資助,不僅僅是給多少錢的事,更重要的是按照藝術創作規律打造藝術精品。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資助項目的申報與參加其他展演或評比等藝術活動的申報有所不同。當一台(部)大型舞台劇或作品通過初評進入復評時,申報主體還需參加現場答辯。由申報主體的代表對申報劇目或作品進行重點闡述,時間是十分鐘,接下來,申報主體的代表還要接受評委的提問和質詢,時間是五分鐘。舞台藝術創作項目的申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該劇目和作品尚未排練,隻有劇本和排演計劃,還包括導演闡述、舞美設計圖、音樂小樣等與創作演出有關的信息。為避免弄虛作假,申報主體還需提供編劇、導演、作曲、舞美設計等主創人員的聘請協議書或意見書,以證明該劇目和作品的真實性。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該劇目和作品已經完成,但具有重大加工修改提高的空間和價值,這種申報劇目和作品,除需提供正式演出碟片作為評審參考之外,還需要提交已經修改完成的劇本和進一步加工修改提高的設想和計劃,同樣需要參加現場答辯。這兩種情況的申報劇目和作品,我們界定的創作時間在2012年12月之後,也就是十八大召開之後的創作劇目和作品。
文化藝術領域的任何評審,在思想內容、藝術表現上都有標准和要求。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重點資助以“中國夢”為主題的原創劇目和作品,鼓勵藝術表現和風格的多樣性。具體要求為:反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表現現實生活,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統一,追求真、善、美﹔突出藝術本體,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推出創作新人,激發創作活力,體現藝術創新和探索精神的優秀劇(節)目和作品。
(2)《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資助對象為創作個人,因為美術、書法、攝影多是個體完成的創作。借鑒國內外同類基金項目設計的一般思路和我國的具體情況,考慮青年時期是藝術創作最旺盛的年齡階段,也最需要支持和鼓勵,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的申報主體確定為45歲以下(聯合國確定的青年年齡標准),也就是1969年6月以後出生的優秀藝術人才,旨在推出創作新人,激發創作活力,體現藝術創新和探索精神的藝術作品。
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中的美術創作人才,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粉)畫、漆畫、工藝美術創作人才。壁畫和藝術設計人才暫時沒有包括在此次資助范圍內,主要是考慮壁畫創作跟工程結合得較為緊密,不便評審,而藝術設計涉及的領域太過寬泛,情況復雜,還有待進一步調研。
考慮美術、書法、攝影創作的一般成本和現實情況,2014年度資助的500個左右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項目,將給予每一個被資助人才1萬到10萬元不等的資助,用於寫生、材料購置等,資助額度雖不算高,但亦符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創作需要。對資助項目,即創作人才的結項驗收,將分三個層次進行資助。第一個層次是對500個資助創作人才的創作作品結集出版﹔第二個層次是從500個資助創作人才中評審出50個重點資助創作人才,資助創作的作品進行展覽﹔第三個層次是對50個重點資助創作人才的作品進行評審,擇優征集收藏,按公益性原則支付費用。45歲以上的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可以通過“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得到支持。
(3)《2014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藝術的傳播交流推廣,是藝術作品實現審美價值和社會價值的主要途徑。沒有藝術的傳播交流推廣,其審美價值和社會價值無從實現,藝術創作也就喪失了社會意義。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廣大文藝工作者創作了一大批優秀作品,這些作品為推動中國革命和建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是國家和社會的寶貴藝術財富。
隨著電視、廣播、互聯網的普及,民眾的藝術消費日益分流、轉移和多樣性。以演出、展覽為主要方式的傳統藝術,在異時共享、異地共享、面對面的藝術傳播交流推廣中,顯得更為困難。同時這也是過去藝術工作上相對薄弱的領域,總體看,一大批優秀劇(節)目資源和藝術品館藏資源,演的不夠、展的不夠,社會共享不足,尚有很大的發揮的空間。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旨在盤活、整合、推動優質藝術資源在更大范圍的深度共享,推動藝術與生活、藝術與民眾、藝術與社會的深度融合。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應做到兩個避免:一是避免與市場機制相沖突。凡能通過市場順利實現的,不應作為基金的資助項目﹔二是避免單純追求“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進京、出國演出和展覽。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要突出公益性,有利於市場機制的形成。要尊重傳播交流推廣的規律,鼓勵項目創新,發掘和拓展多樣化的傳播交流推廣渠道、載體、內容和方式、方法,鼓勵跨區域、跨領域合作和多種藝術內容的綜合利用。
2014年度資助40個左右優秀舞台藝術項目和40個左右優秀藝術展覽項目在國內的傳播交流推廣,資助10項左右體現國家藝術水准、講好“中國故事”的“走出去”項目,在國外的傳播、交流與推廣﹔資助體現導向性、示范性的全國性、區域性綜合藝術活動﹔資助一批特色鮮明、創意新穎、小型多樣的傳播、交流與推廣項目。
從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活動組織方式看,是個人難以完成的,因而基金不接受個人申報。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面向設立三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採取匹配資助方式,資助額度佔項目總投入的30%。
(4)《2014年度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人才是藝術事業發展壯大的基礎和關鍵。
人才培養資助項目,面向設立三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重點資助特殊的、急需的、緊缺的青年藝術人才和復合型藝術管理人才。
指南中設定了23個2014年度人才培養推薦項目,供申報主體在申報時參考。人才培養資助項目不是國民教育體系中的學歷教育,也與社會上的高收費藝術培訓相區別。藝術基金的人才培養項目應重在藝術實踐和經驗傳授、重在創新能力、藝術視野和專業技能的學習提高和拓展,體現高層次、靈活性、多樣化的特點。培訓時間一般以半年為期,不少於一個月。經評審確定為承擔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藝術機構和單位,應從促進事業發展的角度出發,具有全局的眼光和胸懷,站在全國的高度辦培訓,不能僅僅著眼於局部利益,辦成本部門、本單位的人才培訓。人才培訓項目的相關費用,包括教師講課費,學員食宿費、藝術實踐費等費用,由基金資助,原則上不得向學員另行收取。
23個人才培養推薦項目中,有的項目又包含很多子項目。如“戲曲表演人才培訓”項目,既可以是梅、尚、程、荀等京劇流派人才的培訓,也可以是豫劇、越劇、黃梅戲等在全國范圍內都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地方戲劇種的表演人才培訓。像“音樂創作(作曲、合唱指揮)人才培訓”、“曲藝人才培訓”、“京胡等地方戲曲主奏人才培訓”、“藝術經營管理(負責人、制作人、出品人、舞台總監、策展人等)人才培訓”、“美術創作人才培訓”、“工藝美術設計人才培訓”、“民間工藝美術創意設計人才培訓”、“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藝術人才培訓”等項目,都可舉辦分門別類的培訓班。關於“經典保留劇目青年人才培訓”項目,指的是像話劇《茶館》、京劇《楊門女將》、芭蕾舞《紅色娘子軍》、民族歌劇《洪湖赤衛隊》這樣的優秀保留劇目。北京人藝的《茶館》,自於是之等第一代話劇表演藝術家於1958年3月首演以來,迄今已經是第三代演員演出此劇了。京劇《楊門女將》改編自揚劇《百歲挂帥》,首演於1959年,從楊秋玲到刁麗、董園園,再到新生代郭凡嘉,也已是三代傳承了,《紅色娘子軍》和《洪湖赤衛隊》也不例外。文化部董偉副部長曾說過:“舞台藝術的生命在於演出。”真正的經典舞台劇,或者說保留劇目,都將經過時間的沉澱和歷史的檢驗,都是在一代又一代藝術家薪火相傳的演出過程中才得以傳承,最終積累成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財富。“經典劇目青年人才培訓”就是通過資助青年人才的培訓,將經典劇目一代代傳承下去,在藝術傳承過程中培養人才,相得益彰。
指南中對申報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機構設定了4條申報條件:具有公益服務意識、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社會責任感﹔具有實施項目的設施條件、師資優勢和良好信譽﹔在本領域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有詳實、新穎、可行的培訓方案。對培訓對象也設定了3個條件: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恪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有潛質、有才華、有一定影響力和代表性,在本專業嶄露頭角的藝術創作人才﹔具有一定理論素養、實踐經驗和成長空間的藝術經營管理人才。
以上四個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設計,舞台藝術和美術、書法、攝影項目的起點是創作,分別以演出和展覽、收藏結束﹔而傳播交流推廣和人才培養項目,在實施的內容和過程中,也包含了劇目和作品的適應性修改提高和創作實踐。因此,這四個指南在分類上界限相對明確,但又相互聯系、相輔相成,反映了藝術活動內在的聯系性和連續性的特點。
這四個指南的資助重點和范圍、資助方式和申報主體等,可以比較靈活地隨基金資助工作的不斷推進而有所調整,逐漸深化和拓展,從而更加全面和完整。目前,考慮是基金資助的開局之年,這四個指南所載明的內容,從基金管理者來說,便於操作,從申報主體來說,也比較熟悉,便於理解指南的意圖、展開申報工作和項目實施。
國家藝術基金現在正在設計2015年度的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歡迎大家對指南的修改和設計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共同把基金工作做得更好。
國家藝術基金的工作目標就是,繁榮藝術創作,培養藝術人才,打造和推廣原創精品力作,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讓我國從藝術大國向藝術強國大跨步地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