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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紀念《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十周年 劉玉珠局長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16-12-01 14:25 來源:國家文物局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國家文物局 2016-12-01

    2016年12月1日是《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十周年的日子。11月30日,國家文物局在河北金山嶺長城舉辦紀念活動。記者在活動現場專訪了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

    1.舉辦《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十周年紀念活動的背景和初衷是什麼? 

    答:《長城保護條例》是我國文化遺產領域第一部專項行政法規,總體確立了長城保護的法律地位,對促進長城保護工作發揮了很大作用。條例實施十年來,在長城沿線各級黨委政府、中央有關部委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長城資源家底基本摸清,保護管理基礎逐步夯實,保護狀況明顯改善,社會效應不斷彰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新局面初步形成。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長城保護工作不盡如人意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長城保護條例》貫徹落實不到位,條例規定的一些約束性任務未能按期完成。這就促使我們各級文物部門深刻反思,採取有針對性的舉措。

    比如,我們今年部署開展的長城專項執法督察,就是重點對照《長城保護條例》設立考核評價指標,對長城段落認定與公布、“四有”等基礎工作、監管與執法常態化機制、政府保護責任落實等內容進行督察。應該說,這次督察讓我們基本掌握了《長城保護條例》實施10年來的基本情況,其中既有成績,也有問題,也讓我們有了在十周年的重要節點向公眾敞開心扉的勇氣和底氣。而且,我們舉辦這次活動,並不是為了紀念而紀念,而是把它作為一場面向社會的公開宣講,既要坦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也要闡明長城保護任重道遠,絕非文物部門一家就能做好,希望借助全社會高度關注長城保護的熱度,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激發社會各界能量,共同做好長城保護工作。

    2.今天,國家文物局首次發布了《中國長城保護報告》,請介紹這個報告的主要內容。 

    答:以政府部門名義發布某一行業或領域情況的專題報告,是目前很多行業採用的通行做法。《中國長城保護報告》是第一次以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的名義,發布專項文物資源的保護管理狀況。選擇在2016年發布《中國長城保護報告》,我們有這麼幾點考慮。一是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過程中,我們開展了一系列調研,對長城保護工作情況有了較為全面深入的了解,這些成果需要用一種形式固化下來。二是國務院批准的長城保護工程(2005-2014年)已經完成,總投資達十幾億元,從工程實施的角度來說,應該好好總結一下。三是長城保護工作在2016年備受關注,作為主管部門,從信息公開的角度來說,也應該適時向公眾說明長城保護工作的進展情況。《中國長城保護報告》分為長城資源調查與研究、長城依法保護與管理、長城維修實踐與理念、長城文化與時代價值、長城保護目標與行動等五個部分,全文約9000字,對長城保護管理實踐進行了較為全面客觀的總結。為保證報告的權威性與客觀性,我們還專門召開座談會,征求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建議。我們希望《中國長城保護報告》能對指導長城保護、回應社會關切、凝聚工作合力發揮作用。

    3.2016年,河北懷來男子破壞長城磚牆、遼寧綏中長城修繕、山西山陰“月亮門”長城坍塌等都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長城保護將如何實現專業保護與社會期待之間的平衡? 

    答:這些熱點事件都反映出全社會對長城保護的高度關注。河北懷來男子破壞長城磚牆事件雖然可能隻是極個別的,但它反映出我們的長城保護宣傳力度還需要加強,公眾對文化遺產的敬畏心還需要增強。遼寧綏中長城保護修繕事件確實對我們文物系統觸動很大,反映了文物保護工程管理中的諸多不到位,還有對長城保護理念的普及沒有深入人心,行業與公眾缺乏溝通,信息不對稱。山西山陰“月亮門”長城坍塌事件反映了長城保護工作日常巡查不到位,沒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瀕危長城段落進行及時必要的加固,仍然是基礎工作不牢固。

    針對這些輿論事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國家文物局將加大長城保護宣傳力度,在建立長城保護專家咨詢制度的同時,還要擴大公眾的參與權和話語權,讓大家都能為長城保護做力所能及的事。對於長城保護修繕理念的問題,這次我們專門組織長城沿線15個省市區文物局負責同志和長城專家,召開研討會,讓大家暢所欲言,在爭論中達成共識。針對日常巡查不到位的問題,國家文物局將按照《長城執法巡查辦法》,推動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執法巡查體系。這次紀念活動上,國家文物局將與華晨汽車集團簽署合作協議,支持其開展長城保護巡查公益活動,同時也能解決基層文物部門巡查力量不足的問題。

    4.今年國家文物局部署開展了長城專項執法督察,實際上是對《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十年情況的一次全面檢查。從檢查結果來看,它對長城保護工作發揮了哪些作用?長城保護還存在哪些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答:2016年8月至10月,國家文物局部署開展了長城執法專項督察,督察范圍覆蓋長城沿線15個省份、 404個縣域,督察內容包括長城段落認定與公布、“四有”等基礎工作、監管與執法常態化機制、政府保護責任落實等4個大項、13個子項、36個小項,採用國家文物局督察、省級自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從督察結果來看,凡是《長城保護條例》貫徹執行比較好的省份,長城保護管理水平就更高。《長城保護條例》對於明確長城保護法律地位、夯實保護基礎、形成保護體系等都發揮了明顯作用。比如,截止2016年9月,全國已有八成以上的長城段落被公布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青海、寧夏等省份核定公布比例達到100%﹔全國已設立長城保護標志牌6516座,保護界樁72605根,保護說明牌743座,重要長城段落、節點和交通路口多已設置保護標識﹔長城沿線已明確485家文物行政部門或管理機構負責長城保護管理,各地聘請長城保護員4650名,北京、河北、內蒙古、山東、寧夏、甘肅、青海、新疆等實現了保護員全覆蓋﹔屬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長城段落已全部建立記錄檔案。

    當然,我們在督察中也發現一些省份長城保護法定職責落實情況尚存在突出短板,個別共性問題亟待破解。一是長城保護政策措施尚待出台,保護員經費渠道受限。二是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公布亟待加強,個別省份基礎工作滯後。三是參觀游覽活動亟待依法引導,日常監管尚需精細管理。四是行政區域邊界地帶長城管理矛盾突出,普法宣傳尚未得到充分重視。目前,我們已經向國務院上報了長城專項執法督察報告,待批准後將正式向社會公布,並督促各地根據國家文物局督察反饋意見和自查發現的問題短板,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具體改進措施。

    5.針對長城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十三五”期間,國家文物局將在哪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答:針對今年長城專項執法督察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將採取有針對性的舉措。

    一是針對目前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缺失的問題,我們將力爭在2017年底完成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同時還要繼續推進省級長城保護規劃和長城主要點段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是針對現在長城保護經費支出結構重搶救保護、輕日常養護的實際,我們將與財政部一起研究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優化支出結構,落實長城日常保護管理經費,對長城沿線欠發達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給予重點支持。特別是因長城沿線貧困縣較多,長城保護員經費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要想方設法解決這個問題。

    三是針對長城體量大、時間跨度長、多分布在自然條件較為惡劣的地區等特殊性,推動建設長城國家級監測管理體系,與測繪部門等合作採用無人機等方式加強巡查,強化日常養護與管理。實施長城保護2020工程,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優先實施一批長城搶險加固工程,及時消除自然和人為因素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加強長城科學保護修繕,針對存在的搶險不力、干預過度、工程管理亟待規范等問題,及早提出針對性措施,完善相關技術標准等。

    四是針對地方政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我們將持續開展長城專項執法督察,嚴格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讓“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長城保護管理的新常態,敦促落實政府責任和加強部門職責,切實履行《長城保護條例》法定職責。

    五是加大長城研究、展示和宣傳。新建一批長城保護展示示范區,發揮好國家級長城保護中心的作用,開展長城歷史、保護、管理、利用研究。加大長城保護宣傳教育力度,運用互聯網+、全媒體傳播等多種手段,利用長城文化進校園、進課堂等方式,加強對全社會特別是青少年長城精神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長城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