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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孟曉駟作客央視《決策者說》解讀新《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發布時間:2005-08-15 15:11 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2005-08-15

    7月28日國務院公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在全國演出市場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其中公款追星、假唱、虛假宣傳到底如何界定,贈票、假票應該如何管理尤為引人注目。日前,中央電視台《決策者說》欄目專門就新《條例》制作了一期節目,特別邀請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孟曉駟進行了解讀。

  《決策者說》主持人白岩鬆針對《條例》中最敏感的公款追星、義演、贈票、假唱、個體演出經紀人的認可以及文藝表演下基層等問題與孟曉駟副部長進行了訪談,參與的嘉賓也發表了對新《條例》內容的看法。孟曉駟認為,新《條例》的出台為演出市場創造了一個多贏的格局。

     ■ 關於“公款追星”

    孟曉駟說,“公款追星”主要問題是在“公款”兩個字上,“追星”行為隻是人的一種興趣和愛好,但是公款一旦介入,政府就越位了。

  對於“公款追星”的適用范圍,孟曉駟說,第一,政府直接買單,屬於《條例》規定范圍之內﹔第二,企業迫於政府壓力,出錢贊助演出的,實際上屬於違反黨紀和政紀,政府相關責任人應該受到處罰。

  由於禁止公款追星的條文對政府參與演出活動作出了限制,那對於政府要辦的演出、藝術節和文化節等活動是不是被一刀切了?對此,孟曉駟說,任何條例都有它自身的適用范圍,新《條例》主要針對營業性演出,即以營利為目的、為公眾舉辦的現場演出。而政府舉辦的文藝演出不在此《條例》調整的范圍,但是這個問題也應該引起思考,因為政府部門主辦的藝術節等活動雖然屬於公益性活動,但畢竟也需要商業運作,如門票和贊助等。如果這種情況太多,也是對市場的一種影響,所以我們也決定對一些規定和思路加入新理念,希望能夠改善運作的方式,同時,接受社會的監督。

    ■ 關於“贈票”

    孟曉駟說,獲取贈票,過去長期被人們認為是一種比較“高雅、體面”的事。其實,贈票非常不利於市場體系的建立。贈票的情況比較復雜,贈票太多會增大演出成本,最終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所以《條例》作出了規定。贈票會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是影響演出市場良性價格的形成﹔二是不利於培養成熟的消費群體。有些能拿到票的人,就永遠不去買票,不能拿到票的人心裡就不平衡,新《條例》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 關於“假唱”

    孟曉駟說,假唱是個很難界定的問題,《條例》中考慮的是經濟學角度所講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是買方和賣方的不和諧。這會產生兩種後果:一是次品市場,二是道德扭曲,這兩種情況對於演出市場的影響都是很嚴重的。

    孟曉駟說,假唱如果被觀眾發現,觀眾在心理上接受不了,這就涉及商品是否貨真價實,道德是不是高尚的問題。許多假唱是讓技術作用於演出,最終變成技術使有實力的演員和沒有實力的演員在舞台上沒有區分。我們希望在營利性的現場演出中不要出現假唱,應該以真實的聲音、真實的情感面對觀眾。消費者一旦發現假唱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對於現場觀眾提出的“電視晚會的假唱如何解決”問題,孟曉駟強調說,新《條例》的法律適用范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為公眾舉辦的現場的文藝活動。電視晚會不屬於新《條例》的調整范圍。

    ■ 關於“個體演出經紀人”

  孟曉駟說,走穴和穴頭應該是上世紀80年代市場上最活躍的文化經濟現象。穴頭是組織者,而走穴是舊時對戲班跑碼頭演出的一種稱謂,當時並沒有貶義。改革開放以後,很多文化人看到演出有利可圖,於是就組織一些明星大腕組成演出隊、演出小組到各地演出,但當時的走穴存在節目制作粗糙、偷稅漏稅、蒙騙群眾等問題。上世紀90年代,文化管理部門曾多次研究要不要把穴頭從地下請到地上,賦予合法身份,加以規范。但由於當時的市場條件並不成熟,所以一直到1997年《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發布,才明確了演出主體的概念,對演出主體進行許可證式管理,這樣演出機構逐漸取代了穴頭。

  孟曉駟指出,新《條例》最大限度放寬了演出主體的經營權,過去隻有43家演出單位,現在有幾千家,過去的個體演出經紀人現在正式被賦予了演出代理的權利。這是個從無序到有序的過程,政府部門也經歷了從打擊非法演出到推動演出市場建設的過程,我們管理市場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冷落或是蕭條這個市場,而是要發展和繁榮這個市場。

    ■ 關於“義演不義”

    孟曉駟說,該《條例》在規范義演上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讓受捐單位拿到錢,所以規定所有的演出除了扣除門票的成本,其他都要捐給受捐單位﹔第二是演出各方不得從中牟利,這樣才能辦好義演。至於處罰措施,首先要對演出的主辦單位進行處理,要審計演出的整個過程,對違紀支出要根據相關法律予以追回,同時對主辦單位予以罰款,對於個別義演不義、獲取高額勞務費的演員要通報批評。

    ■ 關於“繁榮農村演出市場”

    孟曉駟說,我們應該把送文化和種文化結合起來,打造一支不走的文化隊伍。這些年中宣部一直在提倡送戲下鄉,國家的一些歌舞團,包括中央電視台心連心藝術團都是在面向基層進行演出,演出雖然轟轟烈烈,但總是要走的。河南寶豐民間演出市場的模式表明,民間職業劇團是可以和基層手拉手,繼續把文化的種子種在農村,讓它在那兒生根、開花、結果的,所以政府部門提倡的“一方面送文化,一方面種文化”,是解決廣大農民和農村文化生活貧乏的一個非常重要手段。

    ■ 關於“演出市場開放”

    孟曉駟說,整個《條例》對外開放方面實際上打破了兩個壁壘,一是內外資金的壁壘,另一個是涉外經營的壁壘。打破內外資金的壁壘,就是允許一部分外資進來,這不僅僅是為了增加演出市場的資本量,更重要的是對於經營管理、市場運作等有促進作用。我們應該向人家學習,以此提高我們的競爭力。

    ■ 關於“文化產品走出去”

    孟曉駟表示,對於中國文化演出產品走出去很有信心,但是更有緊迫感。當前國際上流行這樣一種觀點:“19世紀是以軍事征服世界的世紀,20世紀是發展經濟的世紀,21世紀是以文化建立新時代的世紀。”用文化建立新時代是需要有文化競爭力的,我們國家是一個文化資源大國,但是資源的優勢並不等於市場的優勢,光有資源開發不出來,等於零﹔有資源被別人開發了,也就成為了別人的優勢。因此,隻有把資源的優勢變成市場的優勢和產業的優勢,才是真正的競爭的優勢。現在我們的國門向世界打開了,歡迎各國的藝術團體、藝術表演光臨的同時,世界窗口也向我們打開了,我們也可以欣賞到外面的風景。中國的文化企業不能隻在內河航行,它必須要駛向遼闊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