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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文化部新聞發言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答中國政府網問
發布時間:2007-03-02 14:52 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2007-03-02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6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意見》的有關內容和精神,文化部新聞發言人接受了中國政府網的採訪。

  問:古籍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古籍保護與文物保護的關系是什麼? 

  答:古籍是編纂、寫印於1912年前的書籍。珍貴古籍又稱為善本,主要指具有較高文物價值、資料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古籍。古籍保護一般分為原本保護和再生保護兩個方面:前者主要是對古籍原本進行妥善保存和修復﹔後者是對古籍進行影印或整理,對古籍的形式和內容進行轉移保存和再揭示,通過開展出版、縮微和數字化等工作,使古籍化身千百,永久傳承。古籍是文物的一種類型。由於現存絕大多數古籍都以紙和絲織品為載體,容易受水火、蟲霉、各種污染的損害,是保護難度較大的文物。古籍保護遵循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但目前,古籍在圖書館中還在為讀者閱覽使用,利用次數較多,在文物管理中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問:我國存世古籍總體情況如何? 

  答:古籍是民族文明成果的重要體現。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未曾斷絕,在世界文明史上十分罕見,這與我國歷史上重視文化典籍的編纂與傳承有重要關系。古籍雖經水火兵燹的破壞,流傳至今已是百不存一,但仍然有豐富的遺存。據估計,目前存世古籍超過3000萬冊件,大部分收藏於圖書館、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中。我國一直重視古籍保護工作,幾十年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國家通過藏書庫的建設,使千萬冊古籍受到保護﹔通過修復項目,使百萬冊古籍延長了壽命。國家開展的《趙城金藏》、敦煌遺書、《永樂大典》和西夏文獻等修復項目完整地保存了相關珍貴古籍。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民族古籍整理領導小組規劃、整理、出版的古籍超過萬種,全國文獻縮微復制中心也在全國建立了縮微搶救珍貴古籍的網絡。目前許多圖書館開展的古籍數字化工作日新月異,利用現代技術進行古籍影像掃描、全文化處理和知識挖掘等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績。 

  問:為什麼說“加強古籍保護刻不容緩”? 

  答:任何事物都有從產生到消亡的過程。古籍保護是和時間賽跑的事業,是一項長期的、艱苦的工作。我國古籍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成績,但古籍保護面臨的形勢仍然嚴峻,還存在不少問題:至今沒有進行過全國古籍普查,現存古籍家底不清,許多流散在民間的古籍沒有得到妥善保護﹔現存古籍老化、破損嚴重,數量很大,而保護和修復人才嚴重匱乏,尤其是少數民族古籍保護和整理人員極度缺乏﹔基礎實驗和研究水平較低,古籍修復手段落後,珍貴古籍流失海外,國家監管力度不足等。在我國歷史上由中央政府發布古籍保護的方案並統籌實施尚屬首次,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古籍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 

  問:《意見》中提到的中華古籍保護計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中華古籍保護計劃是國家在"十一五"期間重點開展的古籍保護項目。其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統一部署,從2007年開始,用3到5年時間,對全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統的古籍收藏和保護狀況進行全面普查,建立中華古籍聯合目錄和古籍數字資源庫﹔二是建立《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實現國家對古籍的分級管理和保護﹔三是命名“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完成一批古籍書庫的標准化建設,改善古籍的存藏環境﹔四是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古籍保護專業人員,加強古籍修復工作和基礎實驗研究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護工作體系﹔五是進一步加強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特別是應用現代技術加強古籍數字化和縮微工作,建設中華古籍保護網。完成“十一五”國家古籍整理重點圖書出版規劃,爭取開展中華再造善本二期工程,使我國古籍得到全面保護。 

  問:能否具體談一下國家加強古籍管理的思路? 

  答:國家加強對古籍的管理和監管,必須全面了解古籍的存藏情況,古籍普查和全國古籍聯合目錄的建立實際上是從源頭解決這個問題,使國家對於古籍的數量、價值、保存環境和破損情況有個清晰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建立《國家珍貴古籍名錄》,重點對一、二級古籍進行登記和發布,評選並公布的“國家重點古籍收藏單位”,為古籍保存數量大、珍貴程度高的古籍單位挂牌,從而有效確立古籍管理的主要對象,引導國家古籍保護資金的投入指向,有針對性地開展保護工作。古籍保護還將借鑒國家文物保護和文化遺產保護的辦法,根據文物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的要求,進一步確定專家咨詢制度和監測巡視制度,制定古籍出入境審核、監管辦法,對珍貴古籍實行有效監管。有關部門還將依法規范古籍市場流通和經營行為,加強古籍銷售、拍賣行為的審核備案工作,嚴厲打擊盜竊、走私古籍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依據有關國際公約和法律法規追索非法流失境外的古籍。 

  問:怎樣才能科學地保護古籍? 

  答:科學保護古籍,一要通過設立專家委員會,發揮專家對古籍保護的指導和咨詢作用。二要開展古籍保護技術的研究和實驗,建立科學保護的體系。為此,《意見》提出在具備條件的圖書館設立國家文獻保護重點實驗室。三要對古籍保護修復人員進行科學保護原則的培訓和任職資格的認定。根據修復人員的水平和經驗,按照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分層次開展古籍修復工作,加大監管力度,可以有效避免對古籍的保護性破壞。四要將傳統修復技藝與現代技術相結合,充分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高古籍修復水平。 

  問:如何培養高質量的古籍保護修復人才? 

  答:目前在高等院校中還沒有古籍保護和修復專業的設置,與檔案和文物保護相比顯得落後。為此,《意見》提出在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置古籍保護和修復專業,培養一批技術精湛、素質較高的古籍修復人才。爭取在本科以上學歷基礎上培養人才,把學校正規教育和傳統培訓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同時,開展古籍修復師認證制度,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工作,建立古籍修復機構資格准入與修復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保證修復人才的質量。(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