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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以PPP模式助力深化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負責人談《關於在文化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18-11-26 15:13 來源:產業發展司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產業發展司 2018-11-26

  中國文化報記者曲曉燕報道:日前,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有關精神,深化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文化供給機制,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文化領域PPP項目,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在文化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這一支持文化領域PPP模式發展的重要政策文件,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介紹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內容、特點等相關情況。

  高度重視文化領域PPP模式發展

  2017年初,原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即與財政部相關司局共同調研、論證文化領域PPP模式。通過調研和論證,得以厘清了在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的多方面重要作用:

  首先,有助於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的文化供給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黨的十九大把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提到了新的高度,把文化產業發展納入了新時代的宏偉藍圖。在文化等幸福產業領域推廣PPP模式有利於創新供給機制,有利於激發投資活力,促進文化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二,為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企業進入文化領域拓寬渠道,提高社會資本在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資源開發運營方面的參與度,讓社會資本“敢投”“願投”“能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這也是在新時代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的具體體現。

  第三,可以拓寬文化項目建設投融資渠道,有助於形成多元化、可持續的投入機制,彌補文化建設中政府投入的不足。文化基礎設施類項目具有單體投資規模小的特點,很大一批文旅項目本身能產生現金流,不易給地方財政形成債務包袱,現實中具備推廣PPP模式的可行性。

  第四,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把政府部門集中力量“辦大事、辦好事”的組織優勢與社會資本科學、高效、靈活的優勢相結合,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此外,還可以使文化領域更好地享受到國家推廣PPP模式的各項優惠政策,提高文化和旅游部門參與經濟工作的能力,完善文化經濟政策體系,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發展。

  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今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公共服務司會同財政部金融司、中國PPP中心,邀請業界專家、金融機構、咨詢機構、投資機構等單位,在調研基礎上,著手起草政策文件,經多次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正式發布的《意見》。

  強化規范 加大保障

  推動文化PPP模式發展

  為推進文化PPP模式更好發展,《意見》在內容上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文件重點指出,在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要堅持正確導向、改革創新、傳承發展和合作共贏等原則,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以推進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

  第二部分是推廣領域。鼓勵社會需求穩定、具有可經營性、能夠實現按效付費、公共屬性較強的文化項目採用PPP模式。重點包括但不限於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產業集聚發展、特色文化傳承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以及促進文化和旅游、農業、科技、體育、健康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的文化項目。

  第三部分是對項目實施提出規范要求。文件要求各級文化、財政部門規范項目運作、優化回報機制、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強化信息公開。其中,特別提出要規范開展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嚴禁突破財政承受能力上項目,嚴禁變相舉債,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四部分是加大政策保障,為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和項目落地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鼓勵各地建立跨部門的PPP工作協調機制﹔優化資金投入方式,推動具備條件的財政資金從補建設向補運營轉變﹔豐富金融支持手段,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PPP項目靈活運用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方式﹔推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案例,發揮典型帶動作用等。

  加強對接 落實《意見》

  推動社會資本投入文化領域

  在調研、論證工作的基礎上,並借鑒其他領域經驗做法,《意見》具有如下特點:

  首先,突出了文化PPP項目的運營核心。鼓勵有文化項目運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參與文化PPP項目長期運營,充分發揮其資源整合、管理經驗和開拓創新優勢,提升項目管理效率和運營水平。積極培育文化領域專業運營商,形成一批有實力的文化企業和上市公司。

  其次,強調優化文化PPP項目的回報機制。文件明確了鼓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開發性資源補償等方式提高項目的經營性。在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項目的市場價值,提高社會資本投入的積極性。

  第三,明確組建文化PPP基金。促進PPP項目落地的一個核心環節就是解決融資問題。文件明確提出要“加快設立文化PPP基金”。由於文化項目具有較強的公益性、資產結構輕型化,且多為小、散、新等特征,在2017年中國PPP基金決策項目中文化PPP項目僅佔不到1%,獲得支持金額佔比不足1%,亟須設立文化PPP投資基金,通過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推動文化PPP項目盡快落地建設。

  第四,確定文化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廣先行區。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將聯合確定一批文化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廣先行區,區內文化PPP項目可優先享受政策支持,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案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產業發展司負責人強調,推進文化PPP項目要堅持規范運作,守住底線。要注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搞一哄而上。各地政府要認真評估本地財政承受能力和項目的經濟社會效益,嚴格入庫審核把關,堅決避免違規負債、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情形。各類社會資本要嚴格遵守國家對PPP的有關要求,充分做好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設計出良好的運作模式,提高項目可持續性。

  產業發展司負責人表示,文件的出台,隻是文化領域推廣PPP模式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讓文件裡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實。這就需要各級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門抓緊與財政部門對接,迅速將文件的精神落到實處,通過實實在在的工作,將文件的政策紅利傳導到地方、傳導到企業、傳導到項目,要將落實文件作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門支持民營經濟、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領域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