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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領域的任何評審,在思想內容、藝術表現上都有標准和要求。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重點資助以中國夢為主題的原創劇目和作品,鼓勵藝術表現和風格的多樣性。”這是5月19日文化部公布的國家藝術基金2014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要點闡釋對舞台藝術創作項目申報的說明。
這一申報指南涉及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和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體現出鮮明的繁榮藝術創作導向。
“小劇目、小作品”受關注
舞台藝術在整個藝術領域中佔有重要的、特殊的地位,舞台藝術創作也一向是藝術工作的重點。根據文化部藝術司的調查顯示,截至2012年底,在稅務部門納稅、工商部門注冊、文化部門登記的“三證齊全”的民營藝術表演團體共有10035家。據不完全統計,所有這些單位每年生產的舞台劇和作品達到2000多台(部),相當於全世界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的總和。
本次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設計,不僅注重與藝術工作的對接,也兼顧舞台藝術門類的全面性,對過去相對弱勢的“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單列出來予以關注,以促進舞台藝術創作全面繁榮發展。
申報指南還特別說明,關於小戲曲和折子戲,不是一些優秀劇(節)目換一撥年輕演員再演出,而是優秀原創劇(節)目和作品,或者從傳統戲中挖掘整理加工提高、“鳳凰涅盤”式的節目和作品。
把關擠“水分”
文化部強調,不論經濟發達與否,希望未來的申報劇目和作品應追求藝術本體的創作,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大制作,應擠掉那些與藝術創作無關的“水分”。
申報指南顯示,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是創作資助,不能用於藝術基礎設備建設、完善上,不能用於維修劇場、購置燈光音響器材、購置車輛等,應把資金用在藝術本體創作的“刀刃”上。
指南對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的兩種情況作了說明:一種是該劇目和作品尚未排練,隻有劇本和排演計劃,還包括導演闡述、舞美設計圖、音樂小樣等與創作演出有關的信息﹔另一種情況是,該劇目和作品已經完成,但具有重大加工修改提高的空間和價值,這種申報劇目和作品,除需提供正式演出碟片作為評審參考之外,還需要提交已經修改完成的劇本和進一步加工修改提高的設想和計劃。
力推新人新作
借鑒國內外同類基金項目設計的一般思路和我國的具體情況,考慮青年時期是藝術創作最旺盛的年齡階段,也最需要支持和鼓勵,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主體確定為45歲以下,也就是1969年6月以後出生的優秀藝術人才,旨在推出創作新人,激發創作活力,體現藝術創新和探索精神的藝術作品。45歲以上的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可以通過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得到支持。
根據申報指南,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中的美術創作人才,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粉)畫、漆畫、工藝美術創作人才。壁畫和藝術設計人才暫時沒有包括在此次資助范圍內,主要是考慮壁畫創作跟工程結合得較為緊密,不便評審,而藝術設計涉及的領域太過寬泛,情況復雜,還有待進一步調研。
避免“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旨在盤活、整合、推動優質藝術資源在更大范圍的深度共享,推動藝術與生活、藝術與民眾、藝術與社會的深度融合。要力求避免與市場機制相沖突。凡能通過市場順利實現的,不應作為基金的資助項目。還要避免單純追求“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進京、出國演出和展覽。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要突出公益性,有利於市場機制的形成。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活動組織決定了項目難以由個人完成。鑒於此,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申報資助不接受個人申報,而是面向設立3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
重點資助特殊急需緊缺及復合型人才
人才培養資助項目面向設立3年以上的各種所有制機構或單位,重點資助特殊的、急需的、緊缺的青年藝術人才和復合型藝術管理人才。
指南中設定了23個2014年度人才培養推薦項目,供申報主體申報時參考。文化部表示,國家藝術基金的人才培養項目應重在藝術實踐和經驗傳授、重在創新能力、藝術視野和專業技能的學習提高和拓展,體現高層次、靈活性、多樣化的特點。這23個人才培養推薦項目,有的項目包含很多子項目,如“戲曲表演人才培訓”項目,既可以是梅、尚、程、荀等京劇流派人才的培訓,也可以是豫劇、越劇、黃梅戲等在全國范圍內都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地方戲劇種的表演人才培訓。
關於“經典保留劇目青年人才培訓”項目,指的是像話劇《茶館》、京劇《楊門女將》、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民族歌劇《洪湖赤衛隊》這樣的優秀保留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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