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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2016年度項目評審報告
發布時間:2016-07-06 09:23 來源:國家藝術基金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國家藝術基金 2016-07-06

    經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審定、公示,國家藝術基金2016年度資助項目966項,現就申報評審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申報 

   2015年11月2日,國家藝術基金發布《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6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6年度美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6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6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6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2016年1月1日,面向社會受理項目申報,3月1日截止。 

    在申報受理期內,共有6493個各類機構和個人作為申報主體,申報了7248個項目,申請資助資金總額75.1億元。與2015年度相比,申報項目量增加2846項,增幅64.7%,較2014年度增加約7成。

    經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集中審核,563個項目不符合申報條件,不予受理﹔6685個項目符合申報條件,予以受理,審核通過率為92.2%。由於基金強化了項目審核,通過率較上一年度下降近6%。 

    申報項目分類統計: 

    (一)申報項目類型 

    舞台藝術創作2495項,佔申報總量34.4%,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106項、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1389項,與2015年度相比,分別增加285項、600項,增幅34.7%、76%﹔美術創作1280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602項,與2015年度相比,增加150項,增幅10.3%﹔傳播交流推廣1104項,與2015年度相比,增加568項,增幅106%﹔藝術人才培養767項,與2015年度相比,增加280項,增幅57.5%。 

    2016年度新修訂的《申報指南》不再限制同一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與2015年度相比,機構申報項目增加1416項,較2014年度增加1278項,激發了活力,提高了競爭性。 

    2016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不再設立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項目,體現了基金資助原創性、源頭性、基礎性項目的原則,以更好地發揮支持新作品創作的“孵化器”作用。申報此類項目須是2016年3月1日前沒有完成創作首演的新創作作品。盡管如此,今年申報項目數量仍比上一年度增加285項,增幅34.7%,說明當前舞台藝術創作更趨活躍,創作新作品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 

    為進一步完善基金資助體系,經理事會批准,2016年度新增了面向藝術家個人的美術創作資助項目。共有1280位美術家申報了項目,申報情況開局良好,但潛力仍大。 

    與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申報數量增幅最大,為106%。根據2014、2015年度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申報、評審和實施情況,在新修訂的《國家藝術基金2016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中,採取了新措施:一是將近幾年新創作的,內容優質、質量上乘的舞台藝術作品納入了資助范圍,鼓勵在服務基層、服務群眾過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歡迎、產生過較好社會影響的藝術作品開展巡演活動,推動藝術“共享”和“高峰”涌現。二是為保證申報主體能夠有充足時間實施好項目,將項目實施周期延長到兩年。主要考慮到國(境)外實施的項目一年內完成有難度,依照國際慣例應提前預訂劇場、展館,並著手開展前期宣傳。同時,也為在國(境)內實施項目提供較充足的准備時間,以取得更好的傳播效果。今年的演出類項目申報數量522項,比2015年度增加242項,增幅86.4%。國(境)外實施的展演、展覽項目較2015年度增加70項,增幅67.3%。三是新增了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展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資助。將“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內涵豐厚、方式靈活、手段創新,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項目”列入資助范圍,此類項目申報159項。 

 

    (二)申報主體類型 

    1.國有單位、機構仍是申報基金資助項目的骨干和主力。 

在6493個申報主體中,機構申報主體3611個,藝術家個人申報主體2882個,分別佔申報主體總量55.6%和44.4%。機構提交申報項目4366項,佔申報項目總量60.2%。其中,國有機構申報項目3266項,佔申報項目總量45.1%非國有機構申報項目1100項,佔申報項目總量17.3% 

    與2015年度相比,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增加1076項,較2014年度增加1028項﹔非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增加337項,較2014年度增加250項。 

    三年來,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所佔比重逐年有所下降,說明基金社會性、開放性的特點正在顯現,逐步激發出全社會的藝術創造活力。 

 

    2.藝術家個人申報藝術基金的積極性較高。 

    2016年度個人申報項目2882項,佔年度申報總量39.8%。與2015年度相比,增加1430項﹔與2014年度相比,增加1714項。其中,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602項,美術創作1280項。從過去兩年資助項目實施監督和結項驗收情況看,個人申報項目完成情況也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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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報項目分布

    2016年度,申報主體分布廣泛,並且趨於均衡。國內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部隊系統(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辦局直屬部門都有機構和個人申報了基金。申報量依次為:北京691項、河北521項、山東475項、湖南381項、安徽319項、陝西306項、廣西296項、吉林286項、河南282項、雲南255項、山西253項、四川235項、中央直屬單位235項、江蘇212項、浙江210項、遼寧208項、內蒙古196項、湖北195項、寧夏186項、貴州185項、重慶181項、江西137項、廣東135項、上海134項、甘肅130項、新疆126項、黑龍江98項、天津86項、福建64項、海南64項、青海62項、新疆生產建設兵團48項、西藏35項、部隊系統(含武警)21項申報數量接近於藝術機構、隊伍、人才在國內的實際分布情況。                  

 

 



 

 

 

 

 

    二、專家庫建設與專家培訓 

    2016年1月,在總結2014、2015年度專家抽取、項目匹配工作基礎上,為做好項目評審工作,管理中心再次請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協助推薦專家庫專家。各地文化行政部門積極配合,共推薦藝術專家、項目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1213人。目前,專家庫規模已達6683人。管理中心根據具有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中組部人社部“百千萬人才”、文化部優秀專家、國家級、省級各文藝家協會負責人等條件,參考地域、藝術門類和系統、單位間的適當平衡,對初評、復評專家庫進行了遴選擴充,並對信息不全或不夠准確的專家逐一進行電話核實,及時更新專家信息。 

    根據“先培訓,後評審”的要求,於4月7日召開了國家藝術基金2016年度專家大會。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長蔡武主持會議並講話。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專家庫專家、文化部、財政部相關司局及責任處室負責同志,各省(區、市)和部隊系統文化廳(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責任處室和藝術基金委托管理機構負責同志約5000多人,分別在北京主會場和各地分會場參加了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向參會專家印發了經理事會審定的《2016年度資助項目評審指南》。 

    每組項目復評工作開始前,管理中心都要召開復評專家見面會,解讀資助項目評審指南,明確該組項目評審的注意事項,並解答專家提出的問題。 

    三、初評工作 

    項目審核工作完成後,按照“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要求,和“專家評審、擇優立項、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管理中心結合5個指南、6大類、62小類申報項目所涉及的具體申報數量和地域分布情況,借鑒過去年評審工作經驗,對參評項目做了更科學、合理、細致的分類,將6685個通過審核的項目分成174個項目組。 

2016年度資助項目初評分組情況表

項目類型

初評項目分組情況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328組)

京昆(2組),地方戲曲(7組),話劇(2組),歌劇(2組),舞劇(3組),音樂劇(2組),兒童劇(2組),雜技劇(1組),木偶劇、皮影戲(1組),小劇場戲劇(1組),交響樂(2組),民族管弦樂(1組),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2組)。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938組)

小戲曲(7組),獨幕劇(2組),小歌劇(1組),小舞劇(2組),歌曲(6組),合唱(2組),室內樂、民樂小合奏(2組),獨奏曲、重奏曲(1組),舞蹈(8組),曲藝(5組),雜技、魔術(1組),木偶、皮影(1組)。

美術創作(525組)

中國畫(10組),油畫(8組),版畫(2組),雕塑(3組),水彩(粉)畫(2組)。

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636組)

戲劇編劇-戲曲(2組),戲劇編劇-話劇(1組),戲劇編劇-歌劇、音樂劇(1組),戲劇編劇-舞劇、雜技劇(1組),兒戲劇編劇-兒童劇、木偶戲、皮影戲(1組),曲藝文本(1組),音樂作曲(4組),舞蹈舞劇編導(3組),國畫(4組),油畫(4組),版畫(2組),雕塑(2組),水彩(粉)畫(1組),書法、篆刻創作(2組),攝影創作(2組),工藝美術創作(5組)。

傳播交流推廣(926組)

舞台藝術作品演出-境外(2組),舞台藝術作品演出-境內(10組),美術作品展示-境外(1組),美術作品展示-境內(4組),書法攝影、工藝美術作品展示-境外(1組),書法作品展示-境內(1組),攝影作品展示-境內(1組),工藝美術作品展示-境內(2組),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4組)。

藝術人才培養(721組)

經營管理人才-境內(2組),理論評論人才-境內(1組),工藝美術藝術專業人才-境內(4組),美術書法攝影藝術專業人才-境內(3組),舞台藝術專業人才-境內(9組),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境外(1組),舞台藝術-境外(1組)。

    

4月8日,按照“同行評審、雙向匿名、地域回避、單位回避、項目主創回避”的原則,管理中心在監督部工作人員全程監督下,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現場隨機抽取了1428位初評專家,形成174個專家評審組。管理中心還邀請了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文化報、中國藝術報等新聞媒體代表,現場見證了專家抽取工作。共有1348位專家同意參加初評,較2015年增加了473人,參評專家數提高54%。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等資助額度較高的大型項目,參評專家人數達到每組11位,進一步體現了藝術基金大比例使用專家,追求科學公正,充分發揚藝術民主的特點 

    4月8日至4月24日,進行了為期17天的網上初評,共有1306位初評專家提交了評審結果,評審結果提交率96.9%較上一年度提高近4%,參評專家對評審工作更為重視。經評審系統自動匯總全國各地初評專家獨立分散的網上評審排序結果,共有2155個項目進入復評,初評通過率約為32.2% 

 

    四、復評工作 

    (一)項目分組情況 

    5月6日至6月7日,開展了2016年度資助項目復評工作。復評為會議評審,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非答辯項目會議復評,包括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美術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共1299項。參評項目按項目類型和藝術門類共分32組,其中,小型舞台劇(節)目和作品12組,美術創作5組,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5組。第二階段為答辯項目會議復評,包括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養共856項。參評項目按項目類型和藝術門類共分23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1組,傳播交流推廣7組,藝術人才培養5組。參加第二階段評審的各申報主體都派代表到現場進行了答辯。 

2016年度資助項目復評分組情況表

項目類型

復評項目分組情況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1組)

京昆,地方戲曲,歌劇,舞劇,音樂劇,兒童劇、木偶劇、皮影戲,雜技劇,話劇、小劇場戲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12組)

小戲曲,獨幕劇,小歌劇,小舞劇,歌曲,合唱,室內樂、民樂小合奏,獨奏曲、重奏曲,舞蹈,曲藝,雜技、魔術,木偶、皮影。

美術創作(5組)

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畫。

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5組)

戲劇編劇(戲曲),戲劇編劇(話劇),戲劇編劇(歌劇、音樂劇、舞劇、雜技劇),戲劇編劇(兒童劇、木偶戲、皮影戲),曲藝文本,音樂作曲,舞蹈舞劇編導,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畫,書法、篆刻創作,攝影創作,工藝美術創作。

傳播交流推廣(7組)

舞台藝術作品演出(境外),舞台藝術作品演出(境內),美術作品展示(境外),美術作品展示(境內),書法攝影作品展示(境內、外),工藝美術作品展示(境內、外),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

藝術人才培養(5組)

舞台藝術專業人才(境內),美術書法攝影藝術專業人才(境內),工藝美術藝術專業人才(境內),經營管理人才(境內、外),理論評論人才(境內)。

    6月12日,在管理中心監督部工作人員全程監督下,統一拆封,逐一錄入每位專家的項目評審排序,統計復評結果。 

    (二)復評專家情況 

    2016年度復評專家遴選工作,按照“單位法人回避,項目負責人,聯系人回避,項目主創回避,文化廳(局)相關領導回避,推薦人(青年藝術人才項目)及授課教師(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回避”的原則,在管理中心監督部工作人員監督下,分別於5月4日、18日,通過信息化管理系統分別抽取一、二階段的復評專家,共417位,組成55個專家評審組。其中,有99人參加過2014年度復評工作,166人參加過2015年度復評工作,190人此前從未參加過復評工作,46人連續三年在不同項目類型的評審組參加過復評工作,同2015年度相比,專家更新率60%。從復評專家所屬系統分布看,文化系統255人,教育系統106人,部隊系統31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系統25人。與2015年度相比,來自文化系統的專家比重有所下降,來自教育系統的專家所佔比重有所上升,達到25.4%。從復評專家所在省份分布看,除內蒙古、西藏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其余各省(區、市)、部隊系統(含武警)及中央直屬單位都有復評專家。其中,中央直屬單位專家142人,佔評審專家總人數34%,地方專家275人,佔評審專家總人數66%。 

    (三)第三方監督情況 

    2016年,管理中心繼續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的方式,保證復評工作的透明度。復評期間,除管理中心監督部工作人員全程現場監督外,從專家庫中遴選的部分資深媒體人,青年學者,藝術評論員和機關干部等,共7位作為第三方監督專家參加了監督工作,對復評工作中申報主體權利保障、評審專家紀律遵守、評議過程公平公正、管理中心復評組織流程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為保證評審的嚴肅性,在今年的項目復評中還採取了統一保管專家通訊工具等措施。 

    五、資助項目分類統計 

    經過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兩次申報、評審,各級各類申報主體適應“基金制”管理和“項目化”運作能力逐步增強,申報項目質量有了進一步提高。堅持“突出導向、控制數量、提高質量、加強管理”的工作思路,基金根據《國家藝術基金“十三五”時期資助規劃》和2016年度資助項目資助資金情況,確定了2016年度資助項目的立項率,與上一年度相比降低了約3.2個百分點。 

    (一)各項目類型立項情況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申報1106項,進入復評291項,立項資助146項,立項率13.2%﹔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申報1389項,進入復評429項,立項資助159項,立項率11.4%﹔美術創作,申報1280項,進入復評383項,立項資助188項,立項率14.7%﹔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申報1602項,進入復評487項,立項資助223項,立項率13.9%﹔傳播交流推廣,申報1104項,進入復評323項,立項資助151項,立項率13.7%﹔藝術人才培養,申報767項,進入復評242項,立項資助99項,立項率12.9%。 

    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堅持選優拔萃、寧缺毋濫的較高標准。根據參評項目實際情況,有11個項目組的專家一致建議適度調低本組項目的立項資助率,並由全組專家簽名給出了書面意見。

    在復核項目時,基金對同一單位、機構申報的同一類型項目,根據其排名先後,選擇了排名靠前的項目作為資助項目,目的是保證項目實施質量,避免對同一單位、機構的資助過於集中,畸輕畸重。

 

    (二)各類申報主體立項情況 

    從各類申報主體的申報量、立項量和立項率看,國有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社會團體、國有企業、部隊)申報3266項,立項資助490項,立項率約15%,高於平均值﹔非國有機構(民營企業、非國有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申報1100項,立項資助65項,立項率約5.9%,低於平均值。這種情況的出現,與現階段我國藝術創作生產結構和資源條件分布有關。總體看,國有機構經驗豐富、資源充足,實力強,保障好,隊伍更為整齊,一直是藝術創作的主力軍,申報量和立項率較高。非國有機構歷史短,規模偏小,藝術創作生產的量與質參差不齊。但從申報項目看,非國有機構申報的項目創新性強,市場適應性好,發展勢頭趨好。 

 

    (三)各地區(系統)立項情況 

    從各地區(系統)申報量和立項量看,地區分布更為均衡,地區間的差距逐步縮小。經過兩次申報、評審,特別是基金對2014年度資助項目實施監督和結項驗收工作的推動,各地區、系統對基金的了解和認識更加深入,對項目申報工作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高。有些省份在2014年、2015年度獲得的立項資助項目較多,由於已獲得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實施項目未結項驗收前不能再申報同類項目,受此影響,申報項目的數量有所下降。個別申報量較大的省份,存在項目同質化、一般化問題,創意水平不高,特色不夠鮮明,設計深度不夠,前期工作不足,給立項量和立項率帶來了影響,應該加強相應的指導和培訓。貴州、寧夏、河北、西藏、海南、湖南、吉林、安徽、重慶、四川等省(區、市),由於文化行政部門高度重視,加大了工作力度,藝術機構、單位和藝術家個人的申報量和立項量在全國的位次都有明顯前移。 

 

 

    綜合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各地區(系統)的立項情況,各地區立項項目數量整體趨於均衡。53%地區的三年立項項目數量總和在50項至100項之間,這些地區覆蓋了東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區,以及藝術發展情況較好的部分西部地區。說明基金資助工作初見成效,較好發揮了宏觀調控作用。但從數據上也反映出部分省份和地區對項目申報和輔導工作還需進一步重視,更好地挖掘當地文化藝術資源,組織策劃創意項目。下一步,基金將繼續完善地方工作體系建設,加強對申報工作的指導。 

 

    (四)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立項情況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的立項量146項,立項率13.2%。本年度立項資助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有兩個特點: 

    一是傳統藝術形式創作能力進一步提高。與2015年度獲得資助新創作項目相比,戲曲項目立項數量增加8項。話劇、舞劇、音樂劇和兒童劇等舞台活躍度較高的藝術門類新創作作品成果豐富﹔民族管弦樂、交響樂等當前藝術創作生產的薄弱環節也得到了有力扶持,促進了相應藝術門類的發展。 

    二是對新興藝術門類的資助獲得良好反響。2016年度,申報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表演藝術形式項目積極性依然較高,共有106個申報主體申報了此類項目,通過復評的14個項目,具有較強的探索精神,依托新技術或融合多種藝術形式,推動傳統藝術形式在創新中發展,得到了評審專家的肯定。 

 

    (五)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項目立項情況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共立項159項,立項率約11.4%。從今年的申報情況看,基層藝術單位,機構申報此類項目積極性很高,較上一年度申報項目數量增長76%。但由於有些藝術類型創作基礎薄弱、實力不足,專家在評審中反映藝術質量一般,適度調減了資助項目數量。其中,專家一致認為小歌劇、獨幕劇的質量水平達不到國家藝術基金資助標准,建議本年度暫不予以資助。這也說明,在關注大型舞台劇創作的同時,基層文藝院團應進一步明確自身定位,發揮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優勢,大小並舉,做好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工作,更好地為基層群眾服務,促進舞台藝術全面繁榮發展。 

 

 

    (六)美術創作項目立項情況 

    今年新增了面向藝術家個人的美術創作項目,基金按照“門類清晰、循序漸進”原則,對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和水彩(粉)畫的創作予以資助,今後還將適度擴大資助范圍。美術創作申報項目1280項,共立項188項,立項率約14.7%。與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相比,美術創作不限制申報者的年齡,申報藝術家工作單位主要是美術家協會、畫院、文化館、美術館或開設美術專業的高等院校,也有一部分個人畫家。這類申報主體與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相比,藝術創作更為成熟,很多人在該領域已經取得一定成就,有些是該藝術門類或所在地區有代表性的美術家。 

 

    (七)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立項情況 

    2016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共立項223項,立項率約13.9%。從申報情況看,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申報數量仍然較多,項目質量較好﹔舞蹈舞劇編導和音樂作曲是第二年申報,項目質量有所提高﹔戲劇編劇、曲藝文本,仍然是相對薄弱的項目部分,說明培養具有源頭性、原創性能力的青年藝術創作人才,仍是一項應該引起關注的長期任務。 

 

 

    (八)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立項情況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立項量為151項,立項率約13.7%。今年新設立的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項目,社會積極響應,共申報了159個項目,申報主體以民營文化企業為主。其中20個項目獲得立項資助,這些項目運用互聯網、新媒體等現代科技手段開展藝術作品的傳播交流推廣活動,體現了“互聯網+”的時代趨勢,獲得評審專家認可。 

 

    (九)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立項情況 

    2016年度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共立項99項,與上一年度持平。其中,舞台藝術專業人才培養50項,約佔同類項目60%,較2015年度比重更大。一方面,為支持傳統戲曲傳承發展,本年度重點支持舞台藝術專業的戲曲人才培養,對影響力較大的戲曲曲種,資助其戲曲流派創作表演人才培養﹔對地方戲曲小劇種,資助其經典保留劇目青年表演人才培養。另一方面,有些工藝美術和美術書法攝影藝術專業人才培養項目,培養目標較寬泛,專業特點不夠突出,缺乏權威性、代表性,有內容雷同的傾向,說明申報主體在項目策劃創意和課程設計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六、項目關鍵詞檢索 

    通過對966個立項項目關鍵詞檢索,可以看出,今年的申報項目緊扣申報指南要求,聚焦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主題,堅持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等進行了積極探索,特別是在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方面有新突破、新亮點。 

    關鍵詞一:“中國夢”,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為主題的項目87項,反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前景,著力書寫人們尋夢理想和追夢奮斗。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6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24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0項,美術創作14項,傳播交流推廣23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在此類項目中佔比最高,為28%。 

 

    關鍵詞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題材的項目107項,在社會生活、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歷史人物和當代人物中挖掘題材,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傳播向上向善價值觀。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28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38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3項,美術創作3項,傳播交流推廣35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在此類項目中佔比最高,為35%。 

 

    關鍵詞三:“愛國主義”,以愛國主義主旋律為主題的項目147項,生動體現民族精神,反映各族人民維護祖國統一,海外兒女心向祖國的心路歷程。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20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5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5項,美術創作23項,傳播交流推廣82項,藝術人才培養2項。傳播交流推廣在此類項目中佔比最高,為56%。 

 

    關鍵詞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目標的項目395項,這些項目合理利用民族民間藝術、少數民族文藝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83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59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52項,美術創作43項,傳播交流推廣68項,藝術人才培養90項。這類項目的內容豐富,對傳統文化藝術門類的覆蓋面很廣,京劇、昆曲、地方戲曲、木偶戲、皮影戲、民族舞蹈、民族音樂、中國畫、書法、篆刻、藝術設計和工藝美術等傳統藝術門類的創作生產、展覽展示、人才培養等都有相關項目給予支持。 

 

    關鍵詞五:“重大現實題材”,以展現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為主題、題材的項目244項,主要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和“一帶一路”“京津冀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美麗中國”“精准扶貧”“強軍夢”“西部大開發”“泛珠三角區域”“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航空航天”“高鐵建設”“南水北調”“西氣東輸”等。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9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31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90項,美術創作76項,傳播交流推廣28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在此類項目中佔比最高,為37%。 

 

    關鍵詞六:“重大節慶紀念活動”,以紀念我國、我黨、我軍發展過程中重要歷史時刻的項目67項。這些項目,主要圍繞新中國成立70周年、建黨95周年、建軍90周年、抗戰勝利75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改革開放40周年等重大活動開展創作。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19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4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5項,美術創作23項,傳播交流推廣6項。美術創作在此類項目中佔比最高,為34%。 

 

    關鍵詞七:“戲曲”,此類項目164項。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49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38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13項,傳播交流推廣41項,藝術人才培養33項。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2016年度藝術基金加大了對戲曲的支持力度。資助項目涉及京劇、昆曲、豫劇、秦腔、評劇、河北梆子、越劇、晉劇、黃梅戲、花鼓戲、川劇、藏劇等60多個戲曲劇種。包括對戲曲劇本創作、劇目生產創排、演出傳播推廣、戲曲藝術表演傳承人才培養的立項資助,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七、項目評審特點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藝術基金步入成長期的新起點。2016年度國家藝術基金立項資助項目較好反映了我國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說明藝術基金的資助效能正在逐步釋放。 

    (一)評審程序更加規范,把關更為嚴格。2016年度資助項目的評審工作進一步完善評審程序,突出強調程序的重要性,評審流程由一輪審核、兩輪評審升級為兩輪審核、兩輪評審,強化了項目審核環節,制定發布了項目評審指南。在初評開始前,管理中心從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推薦的工作人員中選調了部分省區的同志,參與第一輪項目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報資格審核、底線審核和申報材料完整性審核,不涉及對項目內容優良等級的評價。審核按照項目審核標准,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經審核,建議不予受理的項目有563個,審核通過率為92.2%,較前兩年下降了6%左右,有效保證了進入評審項目的質量。 

    復評結束後,管理中心在匯總復評專家評審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在復評過程中專家提出的意見,和進一步掌握的情況,參照申報指南,對已經進入擬立項范圍的項目作了第二輪審核,調減了部分項目,不把有問題的項目帶入實施階段。 

    (二)藝術基金“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形象深入人心,得到了廣大藝術工作者的普遍認同。藝術基金成立以來,始終堅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運行”,圍繞項目評審工作,先後採取了隨機抽取專家、網絡盲評、全方位回避、邀請新聞媒體記者現場見證、引進第三方監督、媒體公示和發布申報報告、評審報告、監督報告等具體措施,保證了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在組織評審時專家使用量更大,信息系統“一鍵抽取專家”等信息化管理能力更強。同時,依托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專家不斷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保證實施質量。公正評審和高水平實施,使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得到了社會的認同,也得到廣大藝術家的認同,樹立了國家藝術基金良好形象,吸引了更多的藝術單位,機構和藝術家申報藝術基金項目。 

    (三)藝術基金資助對象和資助方式更趨科學合理,滿足了藝術事業發展的現實需求。藝術基金成立近三年來,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和要求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對藝術事業發展形勢的認識。在選取資助對象上體現戰略感,堅持滿足藝術事業當前和長遠發展需求並重,在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和人才培養方面形成“閉環”。既有出精品、出“高峰”,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項目,也有打基礎、立長遠,服務藝術事業長期發展的基礎工程。在資助方式確定上,堅持引導和服務並重,使資助方式適應當前藝術單位、機構和藝術家的實際,並通過逐步優化升級引導申報主體掌握基金制管理規律。下一步還將通過深化原有申報指南的內涵,研究增設新的資助項目,使藝術基金的資助范圍更加符合章程要求,基本到邊到界,形成穩定均衡的資助結構,更好地發揮國家基金對藝術事業發展的宏觀調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