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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機關食堂的餐飲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為部機關干部職工提供更為營養、安全、搭配合理的健康飲食,經研究,決定對機關食堂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 項目名稱:文化部機關食堂餐飲委托服務項目
二、 招標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機關服務局
三、 招標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機關辦公樓)
四、 項目簡介:
4.1 項目內容:為機關干部職工提供餐飲服務。就餐面積共1046平方米,其中:二樓食堂576平方米,約1050人次/天﹔三樓食堂470平方米,約50人次/天。
4.2 服務期限:一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五、 投標人資格條件:
5.1 具有餐飲服務經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5.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5.3 具有提供餐飲服務所具備的專業技術力量﹔
5.4 具有從事餐飲服務管理的經驗,有健全的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5.5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6 參加此項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5.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六、公告、遞交申請時間及地址:
6.1 項目公告時間:10月10日-10月14日
6.2 遞交申請時間:10月17日8:30——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6.3 遞交申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機關辦公樓240室)
七、 項目答疑:
7.1 答疑時間:2011年10月18日9:30——11:00
7.2 答疑地點:文化部機關辦公樓會議室(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八、 投標人需提交材料:投標申請公函、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報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年檢頁復印件(加蓋公章)、餐飲服務業經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九、 評標辦法:
9.1 成立評標領導小組﹔
9.2 經初步篩選,確定四家餐飲服務單位作為候選合作方(10月19日-10月26日)﹔
9.3 對候選公司進行實地考察( 10月27日-11月9日)﹔
9.4 在11月30日前,由評標領導小組最終確定中標單位﹔
9.5通知中標單位。
聯系人:張愛慧(法定節假日休息)
聯系方式:010-59881104
文化部機關服務局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