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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服務局圓滿完成《文化部機關服務局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培訓工作
發布時間:2013-02-17 13:48 來源: 編輯:機關服務局
信息來源: 2013-02-17
    1月29日上午,機關服務局舉辦了《文化部機關服務局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培訓班,局內各處室、所屬單位負責人及合同管理專(兼)職人員均參加了培訓。機關服務局局長都海江同志、副局長李澤林同志作了講話。 
    海江同志在講話中從三個方面對全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第一,是對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求局內各部門要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合同管理工作對全局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努力提高合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各處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勤於學習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第三,合同管理部門和承辦部門之間既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又是合作關系,部門之間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我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海江同志指出,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落實好《文化部機關服務局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在職責和規章制度范圍內開展工作,努力實現我局合同管理工作規范化、標准化、程序化的目標。 
    澤林同志在講話中肯定了我局合同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績,並就貫徹海江同志的講話提出了三點希望:第一,樹立合同管理意識,重在提高認識,增強按章辦事的自覺性﹔第二,學習積累相關知識,以利於更好地開展本職工作,維護我局的整體利益﹔第三,注重動腦動手,從實際工作的細微之處入手,多一點實干,使我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更上一個新台階。 
    經營開發部主任魏國安同志為培訓人員逐條解讀了新修訂的《文化部機關服務局合同管理暫行辦法》,並結合十年來的合同審核工作中遇到的大量實例,全面系統地總結了合同承辦工作中的九條注意事項,逐一明確了承辦部門在合同訂立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此次培訓班是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文化部機關服務局合同管理暫行辦法》,旨在幫助合同相關處室解決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內容及時務實,得到了局領導和各部門的高度重視,收到了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