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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服務局組織召開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座談會
發布時間:2016-02-25 17:29 來源: 編輯:機關服務局
信息來源: 2016-02-25

  2月24日,機關服務局組織召開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座談會,就與會單位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的想法和遇到的問題充分交流了意見,並對問題進行了初步梳理。17家代表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和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會議由辦公廳副主任、機關服務局局長都海江主持。 

  會上,17家單位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初步想法,並結合各自公務用車現狀和業務工作實際,提出了在政策理解和落實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問題。海江同志對這些問題逐一進行了回答,對有些問題依據中央有關文件做出了解釋,對有些問題作了記錄,留待進一步研究和征求上級部門意見。他強調,一是各單位要吃透中央關於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抓緊時間制定出本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下一步將對各單位實施方案分類分批進行集中討論和研究。二是各單位改革時要在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同時,盡量降低本單位公務用車經費支出。三是通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要促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和使用。 

  會議提出的問題,按照單位性質,共分為以下幾類: 

  一、 開放型展覽單位,如故宮博物院、國家博物館、國家圖書館等。 

  1. 展覽場館大多有多處場館,且相互間距離較遠,甚至在外地,社會化用車無法保證臨時或集中用車的需求。此外,如何滿足離退休老同志的大量用車需求。 

  2. 改革前後經費下降比例是否有明確標准,可否在降低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資金參照公務員標准向職工發放公車改革補貼。 

  3. 可否將需處置的公務用車評估後以合理價格轉賣給單位負責人,解決個人搖不到車牌號無法購買私家車問題。 

  4. 如何妥善安置司機。 

  二、 各藝術院團,如中央芭蕾舞團、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國交響樂團等。 

  1. 演出活動頻繁,演員和工作人員交通費數額巨大,改革後即使按照標准上限也遠遠不能抵消交通支出,且不易從總量上控制支出。 

  2. 演出活動出行不定時,社會化用車體系不完善,半夜在機場等地方很難打到車。 

  3. 演出的團長等工作人員拿補貼後是否可以乘坐為演員租用的大巴車。 

  三、 各企業性質單位,如中國文化傳媒集團、中國動漫集團、中國東方演藝集團等。 

  1. 中國東方演藝集團的性質如何界定,是作為企業,還是作為事業單位。 

  2. 對中央文件中的“中央企業單位”應如何理解,以及其所涵蓋的適用范圍和對象。 

  3. 各家企業下屬的二級子公司有的是獨立法人的股份制企業,重大決定需由董事會作出。 

  4. 文件對新購置的公務用車進行了限制,原先已有的公車是否可以繼續保留並使用。 

  四、 其他事業單位,如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海外文化設施管理中心等。 

  1. 新成立不久的單位長期租車辦公,無自有公務用車, 可否在其他單位減少的公務用車中調配一兩輛保證機要交換等工作開展。 

  2. 機要交換用車遇到限號如何保證工作開展。 

  3. 改革工作政策性強,具體由哪個部門來主導工作。 

  4. 改革後的資金從哪裡出。 

  5. 是否可以長期租用車輛保證日常工作開展。 

  出席單位:文化部機關服務局、文化部信息中心、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文化傳媒集團、中國東方演藝集團、中國交響樂團、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央芭蕾舞團、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中國動漫集團、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海外文化設施管理中心 

                                                                          (交通服務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