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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要求,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文化部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見附件)。
2、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3、1寸彩色照片4張(在背面用簽字筆注明考生姓名,並用曲別針夾在一起)。
4、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1份﹔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考試報名登記表》1份、《考試報名推薦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需加蓋學校公章)1份﹔
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復印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1份﹔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四類人員須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考生提供的上述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個人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我部專業考試和面試將於3月初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看到本通知考生於1月22日前將有關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寄至我部,並電話確認是否按時參加專業考試和面試,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郵寄地址為:文化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
聯系人:李忠國
聯系電話: 010-59881828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文化部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