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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錄
文化部關於對2011年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1-21 08:54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1-01-21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要求,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文化部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見附件)。 
  2、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3、1寸彩色照片4張(與網上報考時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圓珠筆注明考生姓名,並用曲別針夾在一起)。 
  4、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1份﹔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四類人員報考辦公廳辦公室、人事司機關人事處職位的,須由主管部門出具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報考其他職位的須由主管部門出具認定證明。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考試報名登記表》1份、《考試報名推薦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需加蓋學校公章)1份﹔ 
  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復印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1份﹔ 
  考生提供的上述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個人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將於2月底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入圍考生於1月31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將有關材料特快專遞(EMS)寄至文化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按考試成績進行遞補。 
  聯系人:李忠國 
  聯系電話: 010-59881828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