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部署,我部將對入圍2010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文化部2010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見附件)。
2、報名推薦表原件,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3、1寸彩色照片4張(與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圓珠筆注明考生姓名,用曲別針夾在一起)。
考生提供的上述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個人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並予以行政處罰。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我部資格復審工作截至10月12日。請考生於10月12日前將有關材料特快專遞(EMS)至文化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按考試成績進行遞補。
聯系人:李忠國
聯系電話:010-59881828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 文化部關於2011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說明 |
下一篇: 文化部2010年二次調劑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