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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錄
文化部關於對2012年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12 09:41 來源:人事司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人事司 2012-01-12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要求,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文化部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見附件)。 
    2、身份證件(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1寸彩色照片3張(與網上報考時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圓珠筆注明考生姓名,並用曲別針夾在一起)。 
    4、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登記表1份(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四類人員報考“人事司調配與工資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名登記表1份、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1份(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復印件,報名登記表1份(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考生提供的上述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個人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將於2月下旬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入圍考生於1月3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將有關材料特快專遞(EMS)寄至文化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按考試成績進行遞補。 
    聯系人:李忠國 
    聯系電話: 010-59881828 
    附:1、文化部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最低分數線
        2、文化部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情況調查表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