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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泰國最新入境政策相關信息
發布時間:2020-07-15 13:38 來源:領事直通車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領事直通車 2020-07-15
  近日,泰國頒布了最新入境政策,根據泰官方公告,並向泰方有關主管部門核實,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就泰最新入境政策及注意事項提醒如下:
  一、目前泰國仍未開放國際轉機。請勿購買經泰國中轉的機票,以免行程受阻。
  二、根據泰方公告,目前仍禁止商業航班載客來泰,但特許以下11類人員入境泰國:
  (一)泰國公民﹔
  (二)特許人員,或由總理或解決緊急狀態負責人允許或邀請入境泰國的人士(可能會有規定的入境條件及時間)﹔
  (三)外交、領事使團或國際組織人員,或來泰履行職務的外國政府代表,或外交部允許的其他必要的國際機構人員,包括其配偶、父母或孩子﹔
  (四)運輸必要貨物的人員,任務完成後應立即返回﹔
  (五)執行任務進入泰國的交通工具駕駛人員及工作人員,並有明確的離泰日期﹔
  (六)泰國公民的非泰國籍配偶、父母或子女﹔
  (七)持有有效的泰國永久居留證或被許可在泰國居住的非泰國籍公民﹔
  (八)擁有工作許可證或得到政府機構許可在泰國工作的非泰國籍公民,包括其配偶或子女。
  (九)經泰國當局批准的教育機構的學生,包括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但根據私立學校法規定的非正規教育機構的學生和其他類似的私人教育機構的學生除外。
  (十)需來泰接受治療的非泰國籍公民及其隨從人員。不包括治療新冠肺炎的患者。
  (十一)根據與外國的特殊安排被允許進入泰國的非泰國籍公民。
  三、上述11類人員,可向所在國的泰國使領館申辦入境許可。由於入境許可須報泰國外交部審批核發,通常須提前至少10個工作日提交申請,同時須按要求提交覆蓋在泰停留期間新冠肺炎治療且保額10萬美元以上的醫療保險單據、出發前72小時內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RT-PCR法核酸檢測報告及泰方指定隔離酒店的14天訂單等材料。具體規定及要求請與所在國的泰國使領館咨詢確認。
  四、赴泰辦理值機手續時,須向航司出示入境許可、覆蓋在泰停留期間新冠肺炎治療且保額10萬美元以上的醫療保險單據、出發前72小時內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RT-PCR法核酸檢測報告等材料。具體規定及要求請與航司咨詢確認。
  五、抵泰後,請嚴格遵守泰方有關入境隔離政策。在泰停留不超過14天的短期來泰人員須在機場自費進行RT-PCR法核酸檢測。在泰停留超過14天的長期來泰人員須按規定前往指定酒店或地點隔離14天,未經許可擅自離開隔離地點將被罰款並驅逐出境,請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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