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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10項舉措促進文旅消費
發布時間:2023-08-11 08:40 來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08-1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實落細《新形勢下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措施》,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於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措施》,出台10項具體有力舉措,推進全領域、全行業、全要素的文旅深度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費質量水平,推動全省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

  《措施》提出,拓展文旅消費新空間,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豐富文旅產品有效供給。圍繞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響“海絲起點 清新福建”品牌,建設環武夷山、泰寧丹霞、福建土樓、鼓浪嶼、泉州古城5個世界遺產地文旅集聚區,拓展紅色文化、綠色休閑、藍色海絲等3條旅游帶,建設沿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福建段、沿福建濱海風景道、沿武夷山國家森林步道、沿戴雲山森林步道、沿古驛道、沿江河、沿綠道等文旅線路和產品。支持各地打造文旅標志性產品項目,創建更多4A級旅游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等。持續推進20個智慧景區示范建設。支持景區深化文旅融合,講好“福”文化故事,培育沉浸式非遺體驗。支持全省5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11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走前頭、做表率,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創新文旅消費場景,豐富文旅消費業態。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安排省級文旅專項資金予以支持。支持開通“清新福建”旅游專列,對區域協同舉辦的文旅促消費活動,安排省級文旅專項資金給予牽頭市縣文旅部門補助。

  《措施》要求,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提升文化場館消費功能,鼓勵創排精品旅游演藝。持續開展送文化下鄉活動,創新舉辦福建音樂舞蹈節、百姓大舞台、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福建鄉村音樂會等文化惠民活動。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加快對傳統商圈改造提升,挖掘特色美食,策劃精品夜游,延伸文旅消費鏈條。加大對戲劇節、音樂節、藝術節、民俗節、特色市集等文旅活動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將其納入財政相關補貼和鼓勵消費范疇。鼓勵引導演出場所和公共文化場館進行功能性改造和創意性提升,打造集圖書閱讀、輕食餐飲、展示展覽、文創售賣等於一體的公共文化新型空間。引導各地利用工業遺址等資源培育具有當地歷史文化底蘊、鮮明特色,以服務游客為主的沉浸式旅游演藝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省級服務業引導資金。鼓勵各地把演唱會門票與景區、飯店等聯動銷售,推出專屬優惠活動。

  《措施》提出,擴大鄉村文旅消費規模,引導金融支持文旅消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提升文旅消費服務品質。開展文旅特派員試點工作,支持文旅企業等與試點村結對幫扶,助力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支持增建10個全域生態旅游小鎮、20個省級金牌旅游村。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費行動,支持中國銀聯實施文化和旅游領域“紅火計劃”,支持各地聯合銀行、平台、商家等發放文旅消費券,共同讓利促銷,激發消費潛力。鼓勵帶薪休假與傳統節日、特色活動相結合。除法定節假日,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試點安排在職人員錯峰休假、分段休假、彈性作息,開展省內休閑度假。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本省文化和旅游資源,組織開展勞模和一線職工療休養、春秋游等活動。打造“福建數字文旅綜合平台”,拓展優化“暢游八閩”APP服務功能。支持各地開展機場、碼頭、車站、旅游集散服務中心與景區的無縫接駁服務。加強文旅市場信用監管,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等市場頑疾,落實“放心游福建”服務承諾,讓游客來得方便、游得舒適、回得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