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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持續加強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
發布時間:2023-12-08 12:37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23-12-08

  日前,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工作的決議》,推動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

  決議提出,各級政府要樹立加強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也是政績的理念,切實履行好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要推進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與文化傳承、鄉村振興等協同互進,實現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各級監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依法履行職責,各級人大要依法加強監督,加快制定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各地要將加強古厝古建筑保護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財政投入機制,推進古厝古建筑的普查甄別、認定公布、登記造冊等,分類制定修繕導則和技術規程,加強數字化建設,推動全省資源開放共享。

  決議鼓勵積極挖掘古厝古建筑利用的現實價值和可持續發展途徑,鼓勵發展文化創意、觀光研學、酒店民宿等業態,推進文旅融合,深入挖掘闡釋古厝古建筑中蘊含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神內核及歷史文化信息,發揮其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教育功能。以八閩特色古厝古建筑為載體,傳承朱子文化、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閩都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海洋文化,打響“福”文化品牌,提升福建文化影響力。要充分發揮福建僑台優勢,依托涉僑涉台特色古厝古建筑,講好中國故事、福建故事。鼓勵社會各界以及我國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參與保護利用。鼓勵原住居民根據保護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續傳承原有生產生活方式,從事當地特色產業的生產經營等相關活動。(黃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