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甘肅
甘肅
《甘肅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8月1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3-06-01 10:17 來源: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06-01

  5月31日,《甘肅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作為甘肅省文化和旅游領域一項創制性立法,對於進一步加強甘肅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打造甘肅紅色文化標識,助推文化和旅游強省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條例》共6章43條,包括總則、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在健全工作機制方面,《條例》規定,紅色資源的保護傳承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實行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省、市(州)、縣(市、區)建立由黨委宣傳、黨史研究、檔案、文化和旅游、自然資源、退役軍人事務、教育、文物等部門及單位組成的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條例》以構建工作協調機制為抓手,把黨的領導和黨委工作部門(如宣傳、黨史研究、檔案等部門)納入地方立法范疇,從立法上確認了黨對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全面領導權威。 

  在紅色資源調查認定方面,《條例》要求,紅色資源調查、認定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門會同文物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檔案部門擬定,經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同意,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根據紅色資源調查和認定結果,擬訂列入本級紅色資源名錄的建議名單,並組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專家委員會對建議名單進行論證、評審和公示。紅色資源保護標志由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門會同文物、退役軍人檔案等部門提出,經省紅色資源保護工作機制同意,報省人民政府確定。 

  在體現甘肅地域特色方面,《條例》規定,要推動長征精神、鐵人精神、“兩彈一星”精神、載人航天精神等黨的寶貴革命精神的研究闡釋,把甘肅省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過程中所創造、所凝聚、所弘揚的共產黨人的精神譜系具體化。《條例》要求,黨史研究機構、檔案部門、黨校(行政學院)、高等院校以及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應當積極開展紅色資源理論研究,加強檔案整理和研究,發掘、闡釋紅色資源的精神內涵和時代價值。

  在社會力量參與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方面,《條例》規定,鼓勵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黨史館、圖書館、美術館等收藏、研究單位加強重要文獻、聲像資料、實物等紅色物質資源的征集、收集﹔鼓勵單位和個人將收藏的紅色物質資源捐贈或者出借給收藏、研究單位進行展覽和研究。為了保障捐贈者、出借者的正當權益,《條例》還對征集者、受贈者等作出了約束性條款,規定征集、收集紅色物質資源,應當遵循公開、自願的原則﹔對捐贈或者出借的物品,收藏、研究單位應當尊重捐贈人或出借人的意願,並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相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