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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完善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
發布時間:2024-03-18 15:22 來源: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4-03-18
  近日,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修訂印發了《貴州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機制,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
  《辦法》完善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的周期、條件和程序,並從技藝水平、代表性、社會影響力、傳承活動開展和實踐年限等方面,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條件作了規定,明確原則上每三年開展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完善了提交申請、審核推薦、評審公示、認定公布等評審程序和環節。
  《辦法》規范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退出機制,明確取消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的具體情形,規定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習活動評估時間和評估結果的運用。
  《辦法》明確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要錘煉忠誠、執著、朴實的品格,增強使命和擔當意識,提高傳承實踐能力,在傳承、傳播等活動中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國家觀、民族觀、文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