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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近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正式印發《關於建設非遺工坊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從廣泛吸納就業、培養優秀人才、提升創新能力、拓寬營銷渠道、加強宣傳推廣等方面對建設非遺工坊提出具體要求,並同步印發《江蘇省級非遺工坊申報設立指南》,明確省級非遺工坊設立條件、標准、程序等內容。
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依法注冊或登記的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設立省級非遺工坊,旨在支持培育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優秀非遺工坊,著力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非遺更好融入現代生活,幫助城鄉居民通過就近就業增加收入、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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