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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遼寧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發布時間:2023-10-11 09:52 來源:遼寧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遼寧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10-11

  10月9日,《遼寧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布,全力推動遼寧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 

  《辦法》以到“十四五”末期,培育建設5個5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全力推動遼寧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打造“六地”紅色旅游新高地、培育中國北方生態旅居勝地、建設大眾冰雪旅游最佳體驗地、構建現代旅游消費集散地為目標,依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而制定。 

  省級旅游度假區的申報與認定方面,《辦法》提出省級旅游度假區建設必須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國家《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標准,有完善的旅游度假區總體規劃,經營行為合法規范,經營范圍合理,有滿足旅游度假需求多元化的資源,業態豐富、設施設備完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由經營主體提出報告和訴求,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書面申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行政和專業評審相結合,實地查驗、綜合評估、遴選認定。 

  省級旅游度假區的管理與監督方面《辦法》提出對認定的省級旅游度假區由省文化和旅游廳制作頒挂等級標牌,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省級旅游度假區復核工作,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復核。3年期內,採取隨機抽查方式進行年度復核。根據檢查復核情況,對存在問題的度假區,按照不同情形,給予通報整改或取消等級等處理。本《辦法》試行期內,加強調研和實施效果總結評估,積極推動《辦法》上升為省政府規章。 

  《辦法》提出,省級旅游度假區是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後備資源儲存,申報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需從省級旅游度假區名錄擇優遴選,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建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培育梯隊。推進《辦法》與《遼寧省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和《遼寧省支持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實施相銜接,用好用足獎補激勵措施,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對省級旅游度假區基礎設施、旅游公共服務、品牌建設和形象推廣等予以支持,提升省級旅游度假區產品服務供給質量水平和品牌影響力,為推進全省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